项目所在地:**省
采购意向公开
一、项目名称:物业管理社会化保障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预算:90万元。
(二)项目内容:
1.水电暖等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2.园内环境卫生清整;3.园内绿化;4.园内保安服务;5.家属区保安服务;6.训区保安服务;7.快递收发寄存服务;8.锅炉、变配电设备等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9.其他临时保障和支援保障。
(三)项目地点:**省**市。
(四)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没有重大违法纪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投标人须具备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正负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五、结算方式
签订合同后采取季度考核验收,考核验收合格后支付当季度物业服务费用。
六、其他要求
1.中标单位应与服务单位签订保密协议,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相关技术文件资料。
2.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前,需向服务单位缴纳中标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完成后向服务单位提出《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服务单位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
八、公示时间
2026年5月10日至2026年5月25日。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72****2419
注: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书面形式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