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公开征集老年助餐服务**点的公告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我旗养老服务体系,切实解决老年人“做饭难、吃饭难”问题,推动老年助餐服务提质扩面,根据《****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准政办发〔2024〕95号)文件精神,现面向全旗各苏木乡镇街道餐饮企业、快餐店、便民餐馆等经营主体,公开征集老年助餐服务**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旗各苏木乡镇街道范围内交通便利、步行可达的合法合规餐饮经营主体,****快餐店、家常菜馆、****餐厅等均可踊跃报名。
二、基本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持有效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守法经营、信誉良好。
2.符合“九小场所”消防安全要求。
3.未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无违法违规及失信记录,具备良好社会责任感。
4.有固定经营场所,按照市场监管部门制定的明厨亮灶标准配置相应设施、设备。
5.就餐环境应按照适老化要求配置相应设施,同时可容纳20人以上就餐。
6.应配置餐食保温、消毒、留样冰箱等设施设备。
7.按照民政部门要求,自愿接入视频监控设备。
8.自觉接受旗民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属地苏木乡镇(街道)统一管理与监督,配合开展助餐服务。
三、**内容
**点挂牌运营,为服务半径2公里内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堂食、集中取餐等普惠助餐服务,接受民政部门的政策指导与监督考核,按规定享受相关支持与结算。
四、申报流程
提交申请:有意向的餐饮服务企业请填写《老年助餐服务意向申请表》,并携带相关证照复印件、场所照片、菜品价格清单等内容,于2026年5月31日17点前将纸质版申请材料加盖公章后报送至辖区苏木乡镇(街道)民政助理员。
审核考察:苏木乡镇(街道)民政助理员应对申请企业进行资格初审,同时组织人员进行实地勘察和评估。****民政局进行复审。
公示签约:经复审通过的餐饮企业,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签订**协议并挂牌运营。
希望有爱心、有意愿、有能力的餐饮经营主体积极报名参与,共同为我旗老年人提供安心、暖心、放心的助餐服务,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
特此公告。
↓
老年助餐服务意向**点申请表.doc
各苏木乡镇(街道)分管领导联系方式.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