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029年长沙市天心区公办学校(幼儿园)学生平安保险服务项目澄清修改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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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029年****学校(幼儿园)学生**保险服务项目澄清修改公告
发布时间 : 2026-05-09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2026年-2029年****学校(幼儿园)学生**保险服务项目作如下澄清修改:

1、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标准中“商务部分”的“偿付能力”的评分标准修改为:根据投****公司2024年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进行评定:1.≥200%的计12分;2.180%(含)至200%(不含)的,计9分;3.160%(含)至180%(不含)的,计6分;4.100%(含)至160%(不含)的,计3分;5.100%以下不计分。以上不重复计分,最多计12分。****公司经外部审计的2024年年度偿付能力报告****公司官网信息披露的2024年年度偿付能力报告摘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2、将本项目的定标原则修改为:本项目进行整体评审,当N>8家时(N为有效投标人数量,下同),将按照综合评分从高到低依次选择中标标段(即综合评分第1的优先确认承揽的标段,依此类推);当N≤8家时,按N-1的原则,按照综合评分从高到低依次选择中标标段(即综合评分第1的优先确认承揽的标段,依此类推),剩余标段再按综合评分从高到低确认中标人,即:当N为7家时,综合评分排名前6的单位按评分从高到低依次选择中标标段,剩余的2个标段由综合评分排名前2的单位按综合评分从高到低选择剩余标段。

3、删除招标文件第四章“五、服务要求”中第9小点的内容:中标人收取的所有保险费必须转入指定非税收入账户,不得转入私人账户、对公账户或其他非指定账户。

4、本项目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均延期至2026年5月25日9 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本次澄清修改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相关内容的相应进行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发布的澄清修改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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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9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5-09
信息变更
2026年-2029年长沙市天心区公办学校(幼儿园)学生平安保险服务项目澄清修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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