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5月8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9日-2026年5月11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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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年产10万平方米冷库板、2000套冷库门项目 | **县北城街道北环路和**北路交汇处向南约 125 米路东(原******公司厂区内) | **** | ****公司 | 该项目拟投资100万元,用地面积900平方米,设计年产冷库板10万平方米、冷库门2000套。 | 1.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生产过程中发泡、成型工序产生的 VOCs 和臭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引至“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经风机引至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2.声环境影响 采取低噪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3.水环境影响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夏****公司。 4.固体废物影响 生活垃圾和生产垃圾得到妥善处理和处置,一般固废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2020)的要求。危险废物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