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安县和溪镇易地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维修项目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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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委托,就**县和溪镇易地搬**置点基础设施维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县和溪镇易地搬**置点基础设施维修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13300.00元

5.最高限价(如有):470614.55元

6.项目概况:**公厕1间、化粪池1座、**围墙19米、**挡墙7米、室外人行道砖拆除及恢复、**DN300双壁波纹管204米、**DN200双壁波纹管100米。具体建设内容以**方郡****公司提供的和溪镇易地搬**置点基础设施维修项目施工设计图和预算书为准。

7.采购需求:施工图设计和预算书为准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9.施工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0.计划工期:6个月

1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小微型企业,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微企业,须按响应文件提供的格式,出具符合要求的声明函。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会计报表附注)或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表(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2025年12****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自行承诺、格式见响应文件提供格式);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12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有效凭证指:提供供应商2025年12月至今任意1****机关出具加盖公章的完税证明文****银行付款凭证,零申报的供应商只需提供零申报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有效凭证指:2025年12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⑤****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响应文件提供格式);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响应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①现场获取:手持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获取招标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邮箱获取:将有效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及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电子缴费凭证扫描成一个pdf文档,发送到代理机构邮箱:****@qq.com。邮件务必注明: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收款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公司

开 户 行:****公司**天宇支行

账 号:020********0273233

时间:2026年5月9日至2026年5月1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省**市新蒲新区新蒲街道新蒲林达阳光**14栋一单元2-1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6年5月15日10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省**市新蒲新区新蒲街道新蒲林达阳光**14栋一单元2-1

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栏上进行公告。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是否需要现场踏勘:否。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其他事项:本项目非依法必须进场交易项目,按规定自主选择场外开标场地。标书代写

4.采购代理服务费

收费标准:按包干价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计取)。

支付人:由成交人支付。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人:岳先生 联系方式:139****99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新蒲新区新蒲街道新蒲林达阳光**14栋一单元2-1

联系人:左廷敏、罗诚祥、宋孝鑫 联系方式:193****6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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