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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019655R | 建设单位法人:黄先晃 |
| 谷磊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 |
| **省**市**区船**路1号 |
| ****丫塘-****南110kV线路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省**市** |
| 经度:113.18107,113.32294 纬度: 26.89593,26.95402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5-16 |
| 湘环许决字〔2024〕26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608.51 |
| 52.3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4********019655R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104MA4L1FNE0Q | 验收监测单位:**** |
| ****0104MA4L1FNE0Q | 竣工时间:2025-12-23 |
| 2025-12-23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1-22 |
| 2026-04-0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5-0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html/main/col7/2026-04/02/202********446****42124_1.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五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丫塘~**南110kV线路工程: **线路全长约18.2km,其中丫塘变出线段和**南出线段采用双回路铁塔双回挂线,其余段采用单回路建设。单回路17.8km,双回路0.4km,新立杆塔66基。 (2)**南220kV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工程: 在站内预留位置扩建1个110kV出线间隔,无新增用地。 (3)丫塘110kV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工程: 在站内预留位置扩建1个110kV出线间隔,无新增用地。 | 实际建设情况:(1)丫塘~**南110kV线路工程(运行名称:110kV井丫线): **110kV架空线路长16.917km,其中丫塘变出线段和井星(**南)变出线段采用双回路架设,双回路架设长度约0.514km(其中双回双边挂线长约0.109km,双回路单边挂线长约0.405km),其余均采用单回路架设。单回路架设长度约16.403km,新立杆塔60基。 (2)**南220kV变电站(运行名称:井星220kV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工程: 在站内预留位置扩建1个110kV出线间隔,未新增用地。 (3)丫塘110kV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工程: 在站内预留位置扩建1个110kV出线间隔,未新增用地。 |
| 较环评阶段总长度减少1.283km,杆塔数量减少6基。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输变电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输变电工程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文明施工,落实报告表中的各项生态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施工方法,避免夜间施工,妥善处置工程弃土和建筑垃圾。施工中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在建设临时道路、牵张场地等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2、本线路跨越生态保护红线洣水国家湿地公园时应采取一档跨越,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立塔。禁止在湿地公园内设置施工营地、牵张场、临时堆土场等临时场所。 3、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建成后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电场强度4kV/m、磁感应强度100uT的公众曝露限值要求。线路沿线噪声敏感目标声环境质量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4、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5、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验收相关信息。 | 实际建设情况:1、施工单位加强了施工期的环境管理,落实了文明施工原则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措施。施工单位采用了低噪声设备,夜间未开展施工,施工产生的余土已回填在塔基周围,建筑垃圾统一收集后进行了集中清运处置。灌注桩基础产生的施工废水经临时制浆池处理后用于塔基混凝土养护,未外排。施工单位在设置临时施工道路和牵张场时,避开了植被密集处,减少了环境的破坏,在施工结束后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了绿化恢复。 2、经现场调查,本工程一档跨越洣水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红线),未在湿地公园和生态红线范围内立塔,未在湿地公园内设置施工营地、牵张场、临时堆土场等临时场所。 3、施工单位严格落实了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经验收监测,井星22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厂界、丫塘11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厂界以及输电线路沿线敏感目标处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的标准要求。井星22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厂界、丫塘11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厂界以及输电线路沿线敏感目标处的电磁环境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相应标准要求。 4、建设单位及运行单位建立了环境管理制度,不定时进行电磁环境的科普宣传。本工程在环评阶段已按要求公开了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了社会监督。截至验收调查期间,未收到与本工程相关的环境诉求。 5、本工程投运后,建设单位已委托****开展了竣工环保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和监测工作。验收合格后,将按时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验收相关信息。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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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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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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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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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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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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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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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