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阳光春天**南侧地块地面硬化及排水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6-05-08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谈判文件
更正内容1:
(一)谈判文件“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五、无效标、废标、串通参与谈判认定条款”
增加:16.11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3.评审委员会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评审委员会将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委员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2:工期:30日历天
更正为:工期:10日历天。
更正日期:2026-05-09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单位下载最新澄清文件,根据最新澄清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如因查收不仔细或未及时查收导致的相关风险,各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标书代写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联系人:沈**
联系电话:135****0988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曾宪尧
联系电话:151****9997
联系地址:**市**县沭城街道**南路41号5楼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