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水产种质**保护区集中优化调整工作询价公告
经****党组研究同意,按照《****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边界确定技术审查要点〉的通知》(农办渔〔2024〕18号,详见附件1)要求,对辖区内所有保护区的界址坐标、总面积、核心区与实验区功能分区等基础信息进行全面核查、精准核实,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统、高斯-克吕格投影、1985国家高程基准绘制保护区矢量图件,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向社会公开选定供应商,请有意参与的供应商及时准备好相关资料。
按照《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边界确定技术审查要点》相关规定重新确定保护区边界和面积。
一、项目名称:**县水产种质**保护区矢量图的绘制工作
二、采购方式:采用公开询价方式。由至少3家符合相关技术参数的报价单位进行比对,再综合各项条件确定供应商。
三、预算金额:96800元
**县水产种质**保护区集中优化调整工作技术项目清单
| 序号 |
工作内容 |
单价(元) |
数量 |
单位 |
总价(万元) |
备注 |
| 1 |
收集县级行政区划矢量边界、水产种质**保护区坐标范围、高分辨率遥感影像、等基础资料 |
5200 |
1 |
项 |
0.52 |
根据投入人工成本核算,资料收集需投入高级工程师1人、工程师1人,高级工程师按800元/人/天计算,工程师按500元/人/天计算,资料收集需花费4天。资料收集费用为:(800+500)*4=5200元。 |
| 2 |
编制保护区现场勘察工作底图 |
1343.86 |
13.33 |
km2 |
1.79 |
根据《测绘类项目支出标准 (2023 年)》(自然资办函〔2023〕1479号),采用第三章摄影测量与遥感第五节航空/低空摄影测量内业测制1:2000地形图,Ⅰ类地区为6719.28元/平方公里,困难类别统一按Ⅰ类,考虑到新技术的应用,可以节约80%工作,则工作底图制作费用按6719.28*0.2=1343.86元/平方公里。**县水产种质**保护区面积约2万亩,即13.33km2。 |
| 3 |
对辖区内所有保护区的界址坐标、总面积、核心区与实验区功能分区等基础信息进行全面核查、精准核实 |
444.83 |
66.67 |
km |
2.97 |
保护区界线勘察与界线测绘类似,参考《测绘生产成本定额》县级以下境界测绘,困难级别统一按Ⅱ类,管理范围划定单价为4448.34元/公里,考虑到新技术利用可节约成本90%,则管理范围划定单价为4448.34*0.1=444.83元/公里。**县水产种质**保护区面积约2万亩,即13.33km2,保护区宽度按200m计算,则预计界线长度约为66.67km。 |
| 4 |
结合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地物特征,统筹考虑自然生态整体性,结**脉、河流、地貌单元、植被等自然边界,以及生态保护红线矢量边界,逐个图斑对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边界进行修正。 |
18000 |
1 |
项 |
1.80 |
根据投入人工成本核算,保护区分类实施优化调整需投入高级工程师1人、工程师2人,高级工程师按800元/人/天计算,工程师按500元/人/天计算,资料收集需花费10天。资料收集费用为:(800+500*2)*10=18000元。 |
| 5 |
成果编制包括保护区勘察核实报告、保护区原功能区划图、保护区核实后功能区划图、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高清照片、保护区主要生境高清照片以及和KML矢量数据 |
26000 |
1 |
项 |
2.60 |
根据投入人工成本核算,成果报告编制需投入高级工程师2人、工程师2人,高级工程师按800元/人/天计算,工程师按500元/人/天计算,成果报告编制需花费10天。成果报告编制费用为:(800+500)*2*10=26000元。 |
| 合计 |
9.68 |
四、项目具体要求
在复核踏勘基础上,合理确定保护区边界,优化功能分区。因范围和功能分区不准确、自然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确需优化调整的保护区,要坚持实事求是,按程序对保护区进行优化调整。
1.对边界范围不准确的保护区,要按照《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边界确定技术审查要点》相关规定重新确定保护区边界和面积。
2.对不具备保护功能的区域,**保护区内的道路、农田、村庄、城镇、**等区域,可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的原则,调出保护区。
3.对自然条件发生改变的区域,**主要保护对象栖息生存环境发生重大改变,可考虑保护对象的完整生活史,在科学评估的基础上,调整保护区核心区、实验区的范围,或将相应区域调出或调入保护区。
五、技术服务工作报名方式。有意愿参与比对的请于5月15日之前填写报名回执(盖章),发到采购人邮箱:
报名回执
| 供应商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六、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桑****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王松斌 134****2208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