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永宁县“平急结合”医疗应急救治保障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审批
宁夏-银川-永宁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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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126********300331K龚学鹏
谢明**回族自治区**市永**
永**望远镇望通路银子湖畔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市永**“平急结合”医疗应急救治保障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2021版本:108-医院;****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Q8411-Q8411-综合医院
**回族自治区**市永** 望远镇望通路银子湖畔
经度:106.25037 纬度: 38.38304****管理局
2025-02-28
银审服(环)函发〔2025〕25号126********300331K002V
2025-06-276249.93
336****
126********300331K****
126********300331K**亿源****公司
****0122MA748FY47C2024-11-26
2026-04-102026-05-08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与环评一致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接诊量约87.6万人次,日平均门诊量约2400人次,设置800张床位,配备医护人员共1003人。与环评一致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废气: 污水处理站废气经微负压收集后送至离子除臭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中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速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锅炉烟气经设备自带的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经1根3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锅炉烟气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病理科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通过设备自带活性炭处理后经1根22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因其排气筒高度低于住院部3m,因此排放速率按标准值严格50%执行,病理科废气排放速率及浓度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食堂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专用烟道排放,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对应的“大型”类别要求。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包括病理科废气、感染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交通运输废气、医废间废气、生活垃圾暂存间废气及煎药室废气,严格落实报告书相应环保措施达标后无组织排放。 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包括特殊医疗废水、一般医疗废水、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及公辅系统排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消毒后的特殊医疗废水、一般医疗废水、生活污水、公辅系统排****处理站(固液分离+调节水解池+好氧生化池+沉淀池+消毒池)处理后排至永******处理厂深度处理,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要求及永******处理厂接管标准。 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来自各类设备噪声、社会噪声及车辆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设备减振、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能较好地降低噪声向外环境的辐射量;社会噪声不稳定、短暂,****医院内部管理,张贴提示标语,院内禁止喧哗、吵闹,避免对住院病人的休息造成不良影响。另外,项目外墙体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要求项目四周外墙上的窗户均采用隔声玻璃(要求隔声量不小于25dB(A));车辆噪声为间歇性噪声,项目建成营运后,应加强对进出项目区车辆的管理,预留救护车通道,****停车场的车辆不得怠速停车,规范管理院内地面区域,项目区内禁鸣喇叭等。运营期东侧院界、西侧院界、南侧院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北侧院界及声环境保护目标处(银子湖水都一区)执行4a类标准限值。 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有医疗废物、检验废液、生活垃圾、餐厨垃圾、中药药渣、污水处理站及化粪池污泥、废离子交换树脂、不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废包装物、检测废液及废活性炭、废紫外线灯管。其中医疗废物、检验废液、污水处理站及化粪池污泥检测废液、废活性炭、废紫外线灯管属于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处理站在线监测设施产生的检测废液,均单独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化验室检验废液由5L专用塑料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及化粪池污泥检测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标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清掏拉运,不在院区内暂存。项目生活垃圾及中药药渣集中收集后暂存于院内1座86.6m2生活垃圾暂存间内,由环卫部门定期外运处理;废离子交换树脂经厂家更换后带走,不在院区内贮存;不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废包装物集中收集后外售;餐厨垃圾委托有资质单位拉运处置;医疗废物暂存于院内1座占地面积为70m2的医废暂存间内,病理性废物暂存于医废暂存间内1台冰柜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医疗废物暂存、储运过程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80号)、《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957-2023)、《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方法》(中华人民**国卫生部第36号令)、《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环发〔2003〕206号)、《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志标准》(HJ/T421-2008)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废气: 本次****处理站废气经微负压收集后送至离子除臭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中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速率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限值。 本次验收监测阶段锅炉烟气经设备自带的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经1根3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烟气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本次验收监测阶段病理科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通过设备自带活性炭处理后经1根22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废气排放速率及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严格50%)。 本次验收监测阶段食堂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室外排放,处理效率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对应的“大型”类别要求。 本项目已针对院区各无组织废气排放采取了消毒、通风、机械排风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本次****处理站周边恶臭污染物排放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标准限值;颗粒物、SO2、NOx、NMHC、二甲苯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标准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废水: 项目运营期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消毒后的特殊医疗废水、一般医疗废水、生活污水、公辅系统排****处理站(固液分离+调节水解池+好氧生化池+沉淀池+消毒池)处理后排至永******处理厂深度处理。根据验收监测阶段监测数据可知,****处理站废水出水水质可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要求及永******处理厂接管标准。 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项目营运期的噪声源主要为各类设备噪声、社会噪声及车辆噪声等。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设备减振、隔声,张贴提示标语,院内禁止喧哗、吵闹、车辆禁止鸣笛等,避免对住院病人的休息造成不良影响,另外,项目外墙体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安装隔声玻璃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本次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东侧院界、西侧院界、南侧院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北侧院界及声环境保护目标处(银子湖水都一区)满足4a类标准限值。 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设备厂家更换后带走,不在院区贮存;不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废包装物,集中收集后外售。产生的医疗废物暂存于院内1座占地面积为70m2的医废暂存间内,病理性废物暂存于医废暂存间内1台冰柜内,定期交由******集团有限公司处置;污水处理站在线监测设施产生的检测废液,单独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内,定期交由******公司处置。化验室检验废液由5L专用塑料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内,委托******公司处置;污水处理站及化粪池污泥、废活性炭、废紫外线灯管暂未产生。生活垃圾及中药药渣集中收集后暂存于院内1座86.6m2生活垃圾暂存间内,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餐厨垃圾委托**保****公司拉运处置。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座500m3事故应急池。已按要求建设完成1座容积500m3事故应急池。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 0 0 0 0 0
0 3.83 35 0 0 3.83 3.83
0 1.01 8.29 0 0 1.01 1.01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19 0.19 0 0 0.19 0.19 /
0 4.63 7.87 0 0 4.63 4.63 /
0 0.192 0.2 0 0 0.192 0.192 /
0 0.0014 0.0068 0 0 0.001 0.001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污水处理站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要求及永******处理厂接管标准 已建成1座480m3/d污水处理站,****处理站的废水经(固液分离+调节水解池+好氧生化池+沉淀池+消毒池)处理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及永******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至城镇污水管网,进入永******处理厂深度处理 根据监测结果,****处理站出口出水水质pH最大值为7.8(无量纲),化学需氧量浓度最大值为24mg/m3,五日生化需氧量浓度最大值为6.0mg/m3,悬浮物浓度最大值为10mg/m3,氨氮浓度最大值为6.334mg/m3,总磷浓度最大值为1.93mg/m3,总氮浓度最大值为9.24mg/m3,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浓度最大值为0.182mg/m3,全盐量浓度最大值为557mg/m3,粪大肠菌群浓度最大值为1.60×102MPN/L,总余氯浓度最大值为2.37mg/m3,动植物油浓度最大值为0.58mg/m3,蛔虫卵死亡率为96.3%,粪大肠菌群值为40个/g,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要求及永******处理厂接管标准。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污水处理站废气治理设施(DA001)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已建成,污水处理站各池体产生的恶臭污染物主要为NH3、H2S、臭气浓度,经微负压收集送“离子除臭装置”处理,最后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 根据监测结果,有组织废气(DA001出口)氨浓度最大值为0.33mg/m3,硫化氢浓度最大值为0.019mg/m3,臭气浓度最大值为550(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2 锅炉烟气治理设施(DA002)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已建设完成,锅炉烟气经每台锅炉自带的低氮燃烧器燃烧处理后,可减少氮氧化物产生,最终烟气通过1根3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根据监测结果,有组织废气(DA002出口)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14.6mg/m3,二氧化硫浓度最大值未检出,氮氧化物浓度最大值为57mg/m3,烟气黑度<1(级),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 病理科废气治理设施(DA00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严格50%执行) 已建设完成,病理科废气经通风橱内自带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22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 根据监测结果,有组织废气(DA003出口)二甲苯速率、浓度最大值均未检出,非甲烷总烃速率、浓度最大值均未检出,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严格50%执行)
4 食堂油烟净化设施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对应的“大型”类别要求 已建设完成,食堂油烟经各自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室外排放。 根据监测结果,有组织废气(专用烟道)食堂油烟进口浓度最大值为6.70mg/m3,出口最大浓度为1.92mg/m3,去除效率及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对应的“大型”类别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噪声治理设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4a类标准限值 已建设完成,通过设备减振、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能较好地降低噪声向外环境的辐射量。 根据监测结果,本项目东侧厂界、南侧厂界、西侧厂界各监测点位昼间噪声监测值在52dB(A)~56dB(A)之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在43dB(A)~47B(A)之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北侧厂界及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各监测点位昼间噪声监测值在53dB(A)~60dB(A)之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在43dB(A)~51B(A)之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a类标准限值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有医疗废物、检验废液、生活垃圾、餐厨垃圾、中药药渣、污水处理站及化粪池污泥、废离子交换树脂、不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废包装物、检测废液及废活性炭、废紫外线灯管。其中医疗废物、检验废液、污水处理站及化粪池污泥检测废液、废活性炭、废紫外线灯管属于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处理站在线监测设施产生的检测废液,均单独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化验室检验废液由5L专用塑料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及化粪池污泥检测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标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清掏拉运,不在院区内暂存。项目生活垃圾及中药药渣集中收集后暂存于院内1座86.6m2生活垃圾暂存间内,由环卫部门定期外运处理;废离子交换树脂经厂家更换后带走,不在院区内贮存;不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废包装物集中收集后外售;餐厨垃圾委托有资质单位拉运处置;医疗废物暂存于院内1座占地面积为70m2的医废暂存间内,病理性废物暂存于医废暂存间内1台冰柜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已落实。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设备厂家更换后带走,不在院区贮存;不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废包装物,集中收集后外售。产生的医疗废物暂存于院内1座占地面积为70m2的医废暂存间内,病理性废物暂存于医废暂存间内1台冰柜内,定期交由******集团有限公司处置;污水处理站在线监测设施产生的检测废液,单独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内,定期交由******公司处置。化验室检验废液由5L专用塑料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内,委托******公司处置;污水处理站及化粪池污泥、废活性炭、废紫外线灯管暂未产生。生活垃圾及中药药渣集中收集后暂存于院内1座86.6m2生活垃圾暂存间内,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餐厨垃圾委托**保****公司拉运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建设1座500m3事故水池 已落实,实际已建设完成1座500m3事故水池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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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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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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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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