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公告标题 |
**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一****水厂)一标段设备采购-澄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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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类型 |
答疑澄清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05-09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5-25 09:00:00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5-25 09:00:00 |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5-11 17:00:00 |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5-15 09:00:00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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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公告内容 |
**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一****水厂)一标段设备采购澄清公告(2) 一、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受****的委托,对**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一****水厂)一标段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进行澄清如下: 本项目技术标为明标。不适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 附件9否决投标的情形“1 .14投标文件的技术评审点暗标内出现投标人名称或者出现任何能直接判断出投标人名称的内容。”。投标人递交的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人名称,不属于否决投标的情形。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与本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及时下载该项目的相关文件,如有遗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二、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地 址:**省****县民安街道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 135****2031 (2)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酒店九楼 项目负责人:欧阳慧洁(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项目组其他成员:黄晓华、唐蓓(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电 话: 156****3389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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