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大茂镇人民政府关于大院内停车位出租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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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院内停车位出租(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的公告


为响应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政府大院基础设施配套,现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社会公开出租部分停车位,用于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大院内。

(二)建设规模:规划建设8个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占地面积150.2平方米。

(三)实施方式:采取土地出租模式,由承租方全额投资建设充电桩及配套设施,负责项目运营管理及日常维护。

(四)租金标准:经第三方土地评估机构评估,按90元/车位/月标准收取,8个车位每月租金合计720元(大写:柒佰贰拾元整)。

(五)支付要求:租金按月支付,承租方需在每月5日前将当月租金足额缴入市财政非税专户(账户信息另行通知)。

二、承租要求

(一)承租方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经营范围包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相关内容。

(二)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1.施工单位需持有机电安装三级及以上资质、电力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拥有5名及以上充电相关领域专职技术人员(其中持有电工证人员不少于2人)。

3.负责充电桩及配套设施的全额投资、建设、安装调试,须符合《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技术导则》(NB/T 33009-2013)等国家技术标准。

4.项目建成后需接入省级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监管平台,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监督。

5.自主承担运营期间的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完善的运维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安全隐患排查。

6.租赁期内不得转租、分租该场地,不得改变场地用途。

7.租赁期满后,充电桩及配套设施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需在合同终止后7日内完成场地清理移交。

三、报名事宜

(一)报名材料(需提供原件核验,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1.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需包含充电设施运营相关内容)

2.相关资质证书(机电安装、电力承装等对应资质)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授权书(委托他人办理时提供)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本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及技术人员名册(含电工证复印件)

6.企业近3年类似充电桩建设运营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

7.项目建设方案及运营管理方案

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承诺书

(二)资格审核:出租方对报名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真实性、合规性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四、租赁期限及收益分配

(一)租赁期限:5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期满后承租方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

(二)收益分配:充电桩运营收益全部归承租方所有,承租方自主制定充电服务价格(需符合物价部门规定)并明码标价。

五、评选方式

****小组,根据报名单位的资质实力、技术方案、运营能力、过往业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中标承租方。

六、公告发布信息

发布媒介:****政府网站

七、报名相关信息

(一)报名时间:2026年5月6日至2026年5月10日(9:00-12:00,15:00-17:00)

(二)报名地址:********党政办

(三)联系人:崔先生

(四)联系电话:0898-****8218

八、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解释权归****所有。

(二)租赁期内,承租方需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接受出租方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未尽事宜详见租赁合同,本公告内容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合同为准。

****政府

2026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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