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镇东王村、**镇跃进村一带农田渍涝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水利局:
报来《关于审批关于**镇东王村、**镇跃进村一带农田渍涝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精神及******公司出具的《**镇东王村、**镇跃进村一带农田渍涝整治工程初步设计评审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二、项目法人单位:**市武****事务所。
三、项目建设地点:**市**区**镇东王村、**镇跃进村。
四、拟建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清淤、维修濑雷干渠,长4210m,对濑雷干渠中淤泥进行疏浚治理,对渠道岸坡生长的杂树进行砍伐、清理,对渠首段渠顶进行防护,并更换渠首排水闸启闭机、配套供电线路;修缮、衬砌灌溉渠共2条,总长2835米,其中濑雷干渠东王段长495m,回归渠长2340m。主要采取C25混凝土进行衬砌,采用梯形断面型式。并重建分水闸1座、节制闸2座,**机耕桥2座,四东支渠**维修等附属建筑物;跃进村排灌沟渠疏浚治理共1条,总长4872m,对局部渠底较高的渠段、崩塌堵塞渠道、杂树,进行开挖、清理、砍伐,使渠道排水保持顺畅;拆除原有修建的3座简易的砌石拦水坝,清理渠道中阻水较严重的凸起岩石,降低渠道底部高程,使洪水能顺利排泄;改建机耕路2条,总长1320m,采用C25砼路面,路基采用级配碎石垫层,路面宽2.5m,并**过路排水涵管、路面减速带等附属设施。
五、主要工程设计:原则同意**镇东王村、**镇跃进村一带农田渍涝整治工程初步设计,建议在下阶段进一步补充优化完善。
六、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为707.39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561.97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2.03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19.27万元、临时工程11.59万元、独立费用70.27万元、基本预备费33.26万元、水土保持工程费6万元、环境保护工程费3万元。
七、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582.38万元,项目劳务报酬费285.68万元(劳务报酬费占中央资金的49.05%),建设单位申请上级补助或自筹125.01万元。
八、请在下一阶段进一步深化优化设计,并按规定程序办理报建、开工手续。
九、请据此批复严格控制项目建设地点、建设标准、建设规模、概算等控制性指标,不得随意变更和突破。如在施工图设计中突破上述规模的,需到我局重新批复初步设计和概算;在实施过程中突破上述规模的,需办理调整概算手续。
十、项目业主必须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时填报项目审批等其他前期手续信息,按要求报送项目进展信息,直至项目实施完毕。如不按时报送,将会把项目纳入异常名录。
十一、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附件:**镇东王村、**镇跃进村一带农田渍涝整治工程概算表
****
2026年4月24日
附件
**镇东王村、**镇跃进村一带农田渍涝整治工程概算表
|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金额(万元) | 备注 |
| 一 | 工程费用 | 561.97 | |
| 二 |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 2.03 | |
| 三 |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 19.27 | |
| 四 | 临时工程 | 11.59 | |
| 五 | 独立费用 | 70.27 | |
| 六 | 基本预备费 | 33.26 | |
| 七 | 水土保持工程费 | 6 | |
| 八 | 环境保护工程费 | 3 | |
| 项目总投资 | 707.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