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农药采购项目 |
| 其他 |
| **** |
| 其他资金 |
| 49.000000 |
| 无 |
|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
| **市**区**口路19号**园林103办公室 |
| 2026年05月14日 09时00分 |
| 比选 |
| 2026年5月21日-2026年12月31日(具体日期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以比选人通知为准) |
| 1.参选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经营范围包含“农药销售”“植物保护产品销售”或相关内容。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比选申请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等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项目比选申请人中标后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
|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
| 1.获取时间:2026年5月9日9时00分到2026年5月11日17时00分 2.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3.获取地址:**市**区**口路19号**园林115办公室。 4.潜在比选申请人获取比选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领取时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被授权人领取时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效期内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 |
| 非必填。该项目是否存在需要中介机构回避的情况,若有回避情况填写回避单位的名称即可;若不涉及具体情况说明,可填写“无”。 |
| ****公司正常运营,****公司林木、果木农药采购需求,比选申请人须供应符合《中华人民**国产品质量法》《农药管理条例》及现行国家与行业标准的合格农药产品。比选申请人对所供应农药的合法性、完整性与安全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确保产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包装规范、标签完整、使用安全可靠,不得发生任何影响比选人正常经营,或违反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情形。 |
| **** | 项目名称****农药采购项目 | |
| 其他 | 投资审批项目||
| 项目所在辖区 | **市 | |
| ****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其他资金 | |
| 49.000000 | 星级评价无 | |
|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市**区**口路19号**园林103办公室 | |
| 2026年05月14日 09时00分 | ||
| 比选 | ||
| 2026年5月21日-2026年12月31日(具体日期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以比选人通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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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参选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经营范围包含“农药销售”“植物保护产品销售”或相关内容。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比选申请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等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项目比选申请人中标后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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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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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获取时间:2026年5月9日9时00分到2026年5月11日17时00分 2.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3.获取地址:**市**区**口路19号**园林115办公室。 4.潜在比选申请人获取比选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领取时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被授权人领取时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效期内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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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必填。该项目是否存在需要中介机构回避的情况,若有回避情况填写回避单位的名称即可;若不涉及具体情况说明,可填写“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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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正常运营,****公司林木、果木农药采购需求,比选申请人须供应符合《中华人民**国产品质量法》《农药管理条例》及现行国家与行业标准的合格农药产品。比选申请人对所供应农药的合法性、完整性与安全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确保产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包装规范、标签完整、使用安全可靠,不得发生任何影响比选人正常经营,或违反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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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工 |
| 010****1137 |
| 李工 | 传真|
| 010****1137 | 公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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