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墨血液透析信息系统年服务费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崤山路中段
二、项目概况:
1.名称:****华墨血液透析信息系统年服务费项目
2.预算金额:人民币28,000.00元(贰万捌仟元整)(年度包干价)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三、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四、服务要求及内容:
1.****医院His、Lis、PACs系统及无纸化病历系统、五级病例、医保系统无缝对接,实现患者信息、检验检查结果、医嘱、费用数据双向实时同步,并能在系统中体现(包括电脑**板上显示)。
2.系统目前的统计分析功能需要重新设置,针对国家的质控数据要求能够对我院的透析病人数据自动采集,并进行定期进行质控分析。
3.能对接**血液透析患者病例登记系统(CNRDS )、省级质控平台,实现质控数据一键上报。
4.能够对目前系统的版本对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满足科室运营、医疗质量管理的要求,支持大屏看板可视化管理,展示透析进程及透析排班。
5.能够负责透析系统的日常故障处理和技术服务支持,并输出运维月报。
6.能够负责处理客户该部分产品重大故障及疑难故障,负责重大故障处理时的问题单升级、问题单跟踪,及收集问题单相关信息,并配合厂商处理故障。
7.负责透析系统季度巡检及报告输出。
8.负责血液透析信息系统的配置信息的维护,提供相关截图操作说明。
9.负责提供血液透析系统的运维技术解答,技术资料及咨询;参与部分重要的运维会议并提供专家建议。
10.能够提供7*24小时在线服务,远程问题处理7*24小时覆盖,30分钟内响应,通过使用院内安全堡垒及时查找问题、及处理问题。
11.提供电脑版、平板移动端软件的维护,协助对该系统升级及更新补丁。
12.协助处理硬件故障,对于保内问题(非人为损坏)免费维修、更换等,硬件故障协助,对于保外问题(人为问题)增加费用维修或者更换。
13.现场问题处理:工作日工作时间接到无法处理的故障后,48小时之内安排工程师到达现场进行问题处理。
注:本项目采用年度固定总价(包干价)方式,报价包含完成所需的人工、交通、税金、报告编制、后续服务等一切费用。
五、拟定供应商信息
公司名称:****
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工业园区扬华路8号B4幢501-001单元
六、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本项目拟采购的血液透析信息系统年度维保及升级服务,基于以下原因,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1.技术延续性与数据安全: 我院现有华墨血液透析信息系统自2020年起部署,已累积近6年的核心临床数据与个性化配置。该系统底层架构、数据字典、接口协议均为****(以下简称“**华墨”)专有。更换服务商将导致无法获取源代码、底层数据库结构及私有接口协议,不仅会中断系统服务,更可能造成历年患者透析历史数据、质控数据的丢失或不可用,对患者治疗安全构成直接风险。
2.接口唯一性: 该项目要求与院内HIS、LIS、PACS、无纸化病历等核心系统实现“无缝对接”。现有接口均由**华墨基于院内网络环境和系统标准定制开发,其他供应商无法在不重复投入巨额开发成本、长时间停机改造的前提下,实现同等水平的兼容与稳定。
3.服务配套不可替代:原供应商掌握系统的全部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提供针对该系统漏洞修复、性能优化、定制化升级等服务具有不可替代性。选择其他服务商无法保证服务的质量和响应时效,可能导致业务中断。
4.本项目未设定品牌、技术壁垒,因原系统专有接口、数据结构、知识产权不可替代,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综上,本项目符合“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实质要求。
七、供应商报名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必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或提供报名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供应商代表若非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有效授权书原件。
4.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供应商须提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的信用记录网页截图,证明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标书代写
6.供应商须提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n)查询的、针对供应商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标书代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信息为准,需包含基本信息、股东及股权变更等内容)。
9.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封面须清晰注明供应商全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所有材料复印件均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在首页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如为多页文件,须加盖骑缝章。
10.已报名供应商如无法参加,须提前三日书面通知财务科公室;未提前通知且无故缺席的,将记入我院供应商诚信档案,并可能影响其参与本单位后续的采购项目。
八、报名及协商安排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9日至2026年5月14日(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单一来源协商时间:2026年5月18日下午16:30
3.报名及协商地点:****3号楼6楼采购会议室
4.联系人:王老师
5.联系电话:0398-****666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
《****网站》、《**招标采购综合网》
财务科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