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环评文件拟审批意见公告(公示日期5月09日)

审批
浙江-宁波-象山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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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组配分类

环境保护

成文日期

2026-05-09

发布机构

****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分局)环评文件拟审批意见公告(公示日期:5月09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公司年产300万吨“扭王字块”****基地改造项目

****开发区****工业园崛起路18号

******公司

企业拟投资7205万元,****开发区****工业园崛起路18号的117亩自有用地,购置烘干筒、搅拌楼、机械臂等生产设备,实施年产300万吨“扭王字块”****基地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

烘干废气:经管道引至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筛分废气:先经水喷淋抑尘后再在振动台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后经管道引至TA001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投料废气:投料口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后经管道引至TA002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清灰废气:模具口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后经管道引至TA003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器+SCR脱硝+SDS干法脱硫+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1#水泥呼吸废气:经筒仓顶自带TA004布袋除尘器处理后2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

2#、3#水泥呼吸废气:经2#、3#筒仓中间顶部TA005布袋除尘器处理后2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

4#-7#水泥呼吸废气:经筒仓顶自带TA006-TA009布袋除尘器处理后25m高排气筒(DA008-DA011)排放;

矿粉呼吸废气:经筒仓顶自带TA010布袋除尘器处理后25m高排气筒(DA012)排放;

粉煤灰呼吸废气:经筒仓顶自带TA011布袋除尘器处理后25m高排气筒(DA013)排放。

运输粉尘、卸料粉尘、堆场扬尘、输送粉尘通过洒水抑尘、设置顶部防尘布等废气无组织防治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脱模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外排废水仅为生活污水;锅炉排污水、软水制备浓水、洗车废水、场地冲洗废水、喷淋抑尘废水和初期雨水全部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扭王块生产。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处理厂进行处理。

(3)噪声

①设防振基础或减振垫;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更新,确保所有设****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②企业在生产中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生产管理,减少非正常噪声的产生;

③本项目运输车辆较多,要求车辆进出厂区时减速、禁鸣,合理规划运输路线,路线应避开周边居民生活区,夜间禁止运输,减少对周边居民区的噪声影响

(4)固废

杂质、废模具、炉渣、废布袋、废一般包装、不合格品、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废物堆放场所,****公司回收利用。

废机油、废油桶、废劳保用品、除硫废物、废催化剂、除油废物属于危险固废,收集后暂存于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5月09日至2026年5月15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4-****3520

通讯地址:****中心环保窗口(**港路30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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