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三立****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沥青搅拌站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沥青搅拌站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姚家店镇枫相树村,主要建设内容为对现有原生沥青混凝土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拆除并更换老旧设备,在维持原有生产规模不变的基础上,计划新增沥青路面铣刨料作为生产原料,并配套建设环保等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原生沥青混凝土7.5万吨、再生沥青混凝土2.5万吨。该项目总投资1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69%。
《报告表》结论表明:在严格落实《报告表》和本审批意见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或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期间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及恢复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噪声、废水污染和生态破坏,妥善处置施工期的固体废物。
(二)落实“雨污分流”等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由市政污水管****处理厂深度处理。沥青烟冷凝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洗车平台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
(三)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料仓卸料扬尘采取料仓全封闭;矿粉罐进料粉尘经过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达标排放;骨料及沥青铣刨料投料输送粉尘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达标排放;骨料烘干筛分废气、产品下料口沥青烟、沥青铣刨料筛分烘干废气通过二次燃烧+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导热油炉燃烧废气采取低氮燃烧,经8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沥青储罐沥青烟通过水冷凝+活性炭吸附,经15m排气筒达标排放。加强现场环境管理,确保厂界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车间内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五)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理处置原则,落实各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石料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滴漏沥青及拌合残渣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干燥滚筒产生的烟尘收集后用作路基铺设的原料。规范化建设危废暂存间,废机油、冷凝沉渣(焦油)、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废导热油油桶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六)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规范化建设排放口,加强防渗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环境管理机构和环境管理体系,明确环境管理职责,制定并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并按要求完成环境监测工作。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规定程序自行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项目调试运行或者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排污许可管理要求申请排污许可,不得无证排污或者不按证排污。
五、项目涉及产业政策、规划、土地、安全、林业、农业、水利等方面内容,以相应主管部门批复意见为准。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请宜****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