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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二)
| 工程名称 |
****正式用电工程(施工) |
招标标段 |
施工招标 共1页 第1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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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1、 根据《****建设局****门市建筑市场相关企业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厦住建建筑[2026]15 号)“一、自2026年4月14日起,****门市建筑施工企业、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企业、监理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和评价工作,并暂停公布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规定,本项目招标文件-第 2 章投标须知-第 1 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40 项-34.2第 1 点中第(2)条款的内容修改为“(2****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信用等级为:2025 ****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信用等级。”,其余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中与此条款有冲突或不一致的均以此条款为准。 2、 招标文件原内容如与本纪要表述不一致的,一律以本纪要内容为准。 (以下无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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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项目法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6年05月09日 |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6年05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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