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文件
忠委农办〔2026〕2号
****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
****办公室关于下达2026年第二批
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政府,****办事处,县级相关行业部门:
根据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项目库审**果,经县财政局、****村委****联合会审,****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审核同意,现将2026年第二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如下。
一、项目安排原则
本次批复的项目从县审定的《2026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项目库》中选定。
二、资金来源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2962.64万元。
三、项目安排情况
本次安排财政衔接资金项目24个(详见附件1)。其中产业发展项目8个,巩固成果2个,就业项目1个,乡村建设行动项目13个。
本次批复项目不再全文印发,仅对实施方案评审确认的核心内容予以摘要批复,包括项目建设任务、财政衔接资金补助标准、绩效目标等(具体项目及建设内容、补助资金详见附件1,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批复内容作为项目实施、检查验收、绩效评价和审计监督的依据。股权化改革项目股权、分红等事宜,严格按照渝农改办〔2020〕1号、忠委农办〔2022〕13号等文件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项目管理
各乡镇(街道)**级相关部门是衔接资金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要主动作为、科学规划、精准预算,抓紧规范组织实施。所有项目须于2026年10月30日前全面完工,11月20日前完成竣工结算和资金报账,同步收集整理项目档案资****村委存档备查,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和移交手续。
要严格执行渝府办发〔2018〕132号、忠府办发〔2019〕67号、忠府办发〔2023〕57号以及《**乡村**局关于印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有效衔接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制度〉的通知》(忠乡振〔2022〕64号)等文件规定,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全面落实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自觉接受各级监督,认真履行项目书面承诺制,及时妥善处理信访矛盾纠纷。要严格落实按施工进度拨付工程款的要求,严禁拖欠工程款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加强项目实施日常监管和绩效目标跟踪监控,强化全过程质量、安全、工期和廉政监督。项目验收合格后,及时建立健全后续管护制度,明确管护责任和资产权属,确保项目持续发挥效益。
(二)报送项目实施方案和“**一”承诺书
本次批复的项目,其建设内容经专****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研究决定,分别对原报送的建设方案内容有所调整,请以此批复为准,及时修改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在批复下达后15日内以正式文件将修改后的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设定的绩效目标(具体化、可量化、可考核)和项目质量、安全、进度、信访、廉政、生态环保“**一”书面承诺书等的电子档和PDF****村委帮扶科备案。PDF件需经乡镇(街道)经发办主任、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分别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坚守六条底线及强化项目监督管理
各乡镇(街道)**级相关部门是本次批复项目实施的第一责任主体,请收到批复文件后5个工****村委签订目标责任承诺书。要切实履行项目实施、质量和施工安全、资金使用、进度管控、廉政监督等主体责任,严格对照批复的计划和方案要求,严守衔接资金项目“质量、安全、进度、信访、廉政、生态环保”六条底线。要依法依规确定施工单位,加强事前防范、事中监督、事后处置,严格把握建设标准和验收标准,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强化绩效跟踪监管,切实发挥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效益。
本次批复项目须严格按照《****办公室关于印发**工程类扶贫项目监督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忠府办发〔2019〕67号)相关规定执行,于2026年11月20日前完成项目验收及资金报账,实现资金末端支付。
附件:1.2026年第二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安排表
2.2026年第二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
3.2026年**(**唯可鲜)果汁加工项目实施方案
(此文主动公开,国家监督电话:12345,**纪委监委监督电话:023-****9022,******村委纪检组监督电话:023-****0968,023-****0168)
****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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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