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公布遴选招标代理机构中选结果的通告
根据《****关于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的通告》,按照报名受理、资格审核、综合评分、择优确定等程序,我局组织开展了信息化技术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工作,现将遴选结果予以公示。
一、拟中选单位
本次公开遴选****新规费管理系统运维服务等10个信息化技术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报名机构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共确定1家中选的招标代理机构,2家备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具体如下:
| 排序 | 机构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 1 | 中科高盛咨询 ****公司 | 914********005606Y | 中选机构 |
| 2 | **中廉招标 有限公司 | ****0000MA5T8H2T2H | 第一递补 备选机构 |
| 3 | 中捷通信 有限公司 | 914********418546B | 第二递补 备选机构 |
注:若中选机构放弃中选资格、被查实存在不符合遴选条件的情形或无法履行服务义务的,将按排序依次由递补备选机构顺位递补。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自2026年5月11日起至2026年5月13日止。
三、异议受理
公示期间,如对中选结果有异议,请异议人在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以书面实名形式向****技术科、监察审计科提交异议函及相关佐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异议材料须签署异议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并附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异议。
四、其他事项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按规定正式确认中选结果,与中选机构签订招标代理委托协议。
(二)本次遴选工作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并全程接受监督,遴选结果仅适用于本次遴选对应项目,我局不承担与本次遴选无关的其他连带责任。
(三)中选机构需在公示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主动与我局对接办理协议签订事宜,逾期未签订协议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
(四)中选机构应严格按照遴选文件要求及服务协议约定,履行招标代理服务职责,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若出现违规、违约行为,我局有权终止服务协议,并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应责任。
业务咨询电话:0898-****2077
纪检监督电话:0898-****2087
联系地址:**市**区杜鹃路1号征稽办公大楼副楼技术科1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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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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