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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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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海山乡抛**块河道整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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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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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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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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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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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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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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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省/**市/**市海山乡海山村迎港路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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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省/**市/**市玉城街道**榴岛公寓3栋1单元1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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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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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新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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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76-****1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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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76-****6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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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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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海山乡抛**块河道整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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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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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0********006****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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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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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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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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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与修改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2款和第2.3款的规定,现对**市海山乡抛**块河道整治工程(招标编号:A330********006****1001)作出以下澄清与修改: 1、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3.1条款中,民工工资支付担保的相关约定现修改为:“民工工资占合同金额的比例,按《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建〔2020〕7号文件)执行。”。 2、本工程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承诺书》中第8点现修改为:“8、其他:投标人、投标人的“三类人员”、拟派项目主要人员未被列入**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黑名单”。”。 3、原水利招标工程量清单(sl-****830904)中,序号1.3.2项目编码500****08001的项目主要特征中第2点,材质、桩长、梢径的描述现修改为:“松木桩,梢径14cm,桩长6m。”。 4、现重新发布本工程 招标工程量清单和电子招标文件(版本号:V2),具体内容均以本次生成的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在本通知的澄清文件及附件中重新下载最新版本(务必全部重新下载)制作投标文件。 5、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调整为:2026年05月25日 09:00:00(**时间)。 6、本澄清与修改通知作为本工程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之一。 特此通知!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6年05月09日 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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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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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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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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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8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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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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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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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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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9 11: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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