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乌鲁****公司转让所属一批2026年报废资产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05-09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5-18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项目终结。 | ||
| 标的 概况 |
|
||||||||||||||||||||||||||
| 存放地 | 报废设备****门厂区内;报废车辆停放于转让方车库或露天场地内 | ||||||||||||||||||||||||||
| 标的现状 | 报废 |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120670.14 | |||||||||||||||||||||||||
| 评估基准日 | 2025-12-31 | ||||||||||||||||||||||||||
| 评估机构 | ******公司 | ||||||||||||||||||||||||||
| 转让底价(元) | 133052.12 |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出方名称:中国石油乌鲁****公司 联系人:吕志刚 联系电话:133****6585 |
|||||||||||||||||||||||||
| 转让方承诺 | ****(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标的****交易所****公司(****交易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并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作如下承诺: 一、上述出让产权权属清晰明确,我方拥有该产权的合法处分权,对该产权出让的行为已经过有效决议及相应批准。 二、上述出让产权及随其出让的相关权利,于出让时不存在任何影响和限制该产权完成处置交易的瑕疵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涉诉、担保、查封、扣押、冻结、未通知优先权人或其他有关权利人等)。 三、贵所有权对我方提交的项目资料依贵所组织交易的实际需要予以披露,我方对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若因资料瑕疵导致纠纷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四、如因不可抗力造成交易期间发生与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显示不相符合的变化,在不可抗力发生的三日内告知贵所,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工作。 五、贵所向我方发出各类征询意见的通知后,我方承诺根据函件具体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回复,若因回复不及时造成交易延误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六、意向受让方最终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待转让方履行完内部合同审批流程后三个工作日内通知受让方,与受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逾期未签订造成交易未达成的,由转让方及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七、该声明及承诺表明我方自愿严格遵守国家法律、****交易所的有关交易规则,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机制,我方将对造成的损失承担各项经济及法律责任相关责任。 |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中国****公司2025年报废固定资产暨处置第三次专题会纪要》(办发〔2025〕37号)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中国****公司 | ||||||||||||||||||||||||||
| 重大事 |
一、此次处置资产评估价值为不含税价值。挂牌价格为含税价格,转让方能向满足条件的受让方开具3%或13%税率的发票(具体以实际开具为准)。由此产生的税收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二、此次处置资产为中国石油乌鲁****公司申报处置的一批报废资产,主要为设备及车辆,共40项。其中,设备18项,主要包括电脑、清扫雪滚刷、启动充电机、检测仪等,截至评估基准日,上述资产因技术淘汰、硬件老化、仪器故障、已达到报废年限无修复价值等原因均已处于报废状态,无法继续使用,****门厂区内;车辆共22项,主要包括轿车、叉车、客车等,截至评估基准日,上述车辆均己处于报废状态,停放于车库或露天场地内。 三、本次转让标的意向受让方必须参加现场实地勘查。处置范围仅限于现场踏勘时指认的实物资产现状,意向受让方应详细现场勘验,自行评估风险。本次转让标的品质、数量、材质等以实物现状为准,不接受挑拣,整体打包处置不再单独称重和测量。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 四、标的以现状交割,公告内照片等资料仅供参考,转让方、拍****交易所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五、标的资产品类规格多、存放点分散,意向受让方须根据踏勘情况自行核实,充分考虑拉运时间和成本,谨慎参与项目竞拍。 六、本次转让标的均已报废,受让方承担其再次利用可能产生的全部风险和责任,与转让方、拍****交易所无关。此次处置的报废车辆,受让方应当****政府关于报废车辆处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进行处置,并向转让方提交《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书》等相关报废销户资料。 七、意向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环保管理及市场行情波动等风险,成交后视为认可标的现状,价格不做调整。 八、若交易双方因合同履行产生争议,应就不影响合同目的实现的争议协商解决,其余部分继续履行。 九、自《资产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转让标的物的保管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十、该项目采取的竞价方式为拍卖,组织拍卖机构为**化****公司,拍卖地点为中拍平台,中拍平台链接:https://paimai.****.cn/pages/notice/item.html?id=470495。拍卖机构联系电话:133****6585。 十一、项目时间节点: ****交易所公告时间:2026年5月9日。 ****交易所交纳保证金时间:2026年5月18日17:00前。 中拍平台拍卖时间:2026年5月19日14:00开始至竞拍结束。 |
| 特别 |
本项目公告内容是基于转让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的披露,****交易所对公告内容及交易事项的承诺或保证。提醒意向受让方应当在报名前自行做好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了解标的使用现状、规格型号、质量、数量、清运期限、标的瑕疵等相关情况,自行实地考察标的状况(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与其现状完全一致)等。意向受让方应充分并理性判断受让资产风险,并在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同时自愿进行报名。意向受让方受让后,自行承担因不了解标的现状而产生的相关风险,由此产生的相关纠纷和责任与转让方、拍****交易所无关。 |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独立企业法人,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能合法拆解报废车辆并办理注销手续或出具回收证明。同时,经营范围包含包含废旧物资、废旧金属回收或再生**回收等内容(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查询资质证书信息为准,平台地址为https://shiming.****.cn/index.html)。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四、须承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石油系统或转让方**库内未被列入违规企业名单(黑名单)。如情况与承诺不符,自愿承担一切后果,并认可全部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处罚。 五、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别告知: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勘验标的,对照标的物特性,自审自查自身资格条件,资格条件必须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开竞买本标的物的各项要求。 |
|
| 标的交割 | 以现状为准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本项目为整体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不允许非法分包、转包。 二、本项目信息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有权且应全面了解标的状况。意向受让方须按转让方规定时间及要求参加现场勘验(各意向受让方限1人进入现场,需按要求穿着工服、工鞋并佩戴安全帽)。勘验现场各意向受让方应将下载、填写并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单》于勘验时交转让方签字确认后上交。未参加转让方组织的现场勘验,将被取消本项目竞拍资格。 三、意向受让方提交的受让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勘验后,意向受让方须对照标的物现状,自行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本标的物处置的各项要求。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参与竞买,即视为已完全知晓标的实物现状及转让方全部要求。因意向受让方或意向受让方自身资格条件问题无法履约的,由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风险。转让方、拍卖机构、****交易所有权扣除其拍卖/履约保证金,如造成转让方、拍卖机构、****交易所损失,意向受让方还需赔偿实际损失。 四、意向受让方一经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公告内容,并已完成尽职调查。若发生受让方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拒付交易服务费或履约保证金、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将视为违约和欺诈,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转让方及拍卖机构、****交易所有权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收回转让标的物,再次进行挂牌转让。 五、项目成交后,意向受让方获得《成交确认书》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日内,向拍卖机构指定账户支付拍卖佣金、****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交易服务费,待转让方履行完内部合同审批流程,受让方自接到转让方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须****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除已缴纳保证金之外的全部剩余价款。未能及时交纳上述费用的,则交易保证金不能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并承担包括扣除交易保证金等在内的违约责任。 六、受让方未按规定时间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的,将视为完全违约,转让方有权单方面取消其受让资格,已收取的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 七、受让方须按成交金额的10%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须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5日内,由受让方企业基本账户汇出。若受让方逾期支付履约保证金,每逾期1日应按履约保证金总额的1%的标准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合同自动解除,并扣除全部交易保证金。在标的资产清运结束并由转让方确认后,由转让方向受让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八、受让方须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标的交割前,参加转让方组织的入厂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确保具备第一时间进厂作业的能力。 九、受让方必须严格遵守转让方属地相关安全管理要求,须在转让方要求的交割期限及处置范围内进行装卸、拉运、销户等工作,由此产生的拆解及再安装、装卸、运输、HSE等所有费用及安全、环保污染全部问题均由受让方承担并负责。如出现超范围清运,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赔偿损失。 (一)标的物须受让方自提,并承担人工、保险、吊装、牵引、运输、拆解、销户等可能产生的全部费用。 (二)受让方必须在提货期限(合同签订并交纳全部款项后60日内)内完成转让标的物的拆解、清运、场地平整及报废车辆销户相关手续。未按转让方要求期限完成转让标的物拆除、清运及场地平整的,每逾期1日,转让方有权按履约保证金的1%扣除相应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履约保证金全部扣除,不再返还。提货时间为工作日9:30-18:30,特殊时期、敏感时段不得作业。如遇重大事项、恶劣天气等需暂停施工的,受让方应按要求无条件配合,工期顺延,受让方应自行充分考虑因此带来的影响,拍卖成交价格不作调整。 (三)受让方应按照转让方要求及时将已拆除的标的物提货、外运,现场不能大量堆积、散放,须保持拆除现场的日常整洁,及时清理杂物。因未及时拉货产生的丢失等问题均由受让方承担。 (四)受让方在提货期间须严格****公司各项HSE制度和现场管理要求,绝对服从委托方的指挥调度。 (五)受让方不得拆运本次标的范围外的任何资产,若造成损失须承担赔偿责任。拆除、清运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六)受让方须有效控制并承担拆除、清运过程产生的噪声、粉尘、施工垃圾等环境污染责任。转让方可视污染及环境损害程度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要求赔偿损失。 十、受让方的交易服务费按成交价格的1%于项目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交易所指定账户,****交易所不予出具资产交易凭证。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 | |||
| 现场展示 | 一、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勘验标的,对照标的物特性,自审自查自身资格条件,资格条件必须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开竞买本标的物的各项要求。未参加转让方组织现场勘验的意向受让方不允许参加该项目竞拍。 二、踏勘安排计划 踏勘时间:2026年5月15日上午10:30 踏勘集合地点:**维吾尔自治区**市**区**路359****公司****管理部) 踏勘联系人:吕志刚 133****6585 三、现场踏勘时需按要求穿着工服、工鞋并佩戴安全帽,不许携带易燃易爆物品(香烟、打火机等)进场,否则一律不准许进入现场踏勘。每家企业参加踏勘人数仅限一人。同一人员不得同时代表两家企业参与现场踏勘。 四、意向****交易所提交《现场踏勘确认单》《拍卖确认书》及相关报名资料为该项目报名先决条件,否则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且不予资审通过。《现场踏勘确认单》《拍卖确认书》****交易所网站该项目信息披露公告中自行下载。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6-05-09 09:00:00 至 2026-05-18 17:00:00 |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00****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交易所****公司官网(www.****.cn)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交易保证金。 | ||||
| 保证金及处置 | 一、缴纳:金额39000.00元,截止时间2026-05-18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标书代写 二、意向受让方须在收到转让方确定其为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通知后,按公告要求足额交易****交易所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到账时间应不晚于信息披露期满当日17:00(**时间)前。未足额、逾期或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对受让意向申请不予确认。意向受让方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标的物资情况,视为在《资产交易收购意向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受让标的物资承诺的确认: |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线上拍卖 | 增价幅度(元)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服务费 | 按《业务受理协议书》收取。 | ||||
|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 |||||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焦璇 |
| 咨询电话 | 187****8890 |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 10:00-14:00 15:30-19:30 | |
| 咨询地址 | ****市**区昆仑东街791号金融大厦12****交易所 | |
| 技术支持 | ||
| 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