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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时间:2026-05-09 12:56】
| 项目名称: |
****长江后街一号楼整体修缮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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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
履约担保的形式:转账汇款、****银行保函等形式
支付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现金、银行本票、****银行汇票等形式
改为:
履约担保的形式:转账汇款、银行本票等
支付担保的形式:转账汇款、银行本票等
2、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8
新增:八、本项目合同签订后,须在2周内完成材料及人员进场并开工建设。
3、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新增:3.3.2 本项目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
姓 名: ;
身份证号: ;
证书编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的义务:对文物安全和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
4、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签约后支付合同价的30%。
预付款支付期限: 合同签定施工单位材料及人员进场并满足开工条件后两周内。
改为: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签约后支付合同价的20%。
预付款支付期限: 合同签定后的2周内。
5、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12.4.1 付款周期
(1)合同签定施工单位材料及人员进场并满足开工条件后两周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
改为:(1)合同签定后的2周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预付款;
6、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部分描述已修改,以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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