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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项目编号 **** | 采购人 **** |
| 采购代理名称 **** | 联系人 卢扬华 |
| 采购方式 公开/邀请招标 | 联系电话 159****0468 |
采购包1:
| **** | **市**区建新镇金达路177号太顺厂房A座二层203室 | 3,140,000.00元 | 96.86 |
采购包1(三重四极杆液质联用仪):
货物类(****)
| 1-1 | 质谱仪 | 三重四级杆液质联用仪 | 三重四级杆液质联用仪 | 沃特世 | XEVO TQ Absolute | 1 | 台 | 3,140,000.0000 | 3,140,000.00 |
| 采购人代表: | 贾艾玲 |
| 评审专家: | 黄志超 、 蒋福成 、 黄鸿 、 刘炳灶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万元)费率:[0―100]1.5%;(100-500]1.1%;(500-1000]0.80%;(1000-5000]0.50%。注:1、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中标人支付。2、中标人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提交。3、中标人企业符合中小企业政策规定的,中标后可享受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投标人若欲享受中小企业招标代理服务费优惠,应根据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进行认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一致,否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招标代理服务费优惠。4、账户信息:开户名:****。开户行:建行**自贸试验区航空港支行。账号:351********052504219。5、代理服务费事宜联系人:陈小姐0592-****367。6、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三重四极杆液质联用仪:3.4686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6.86分。
2、友情提醒:项目中标单位服务费发票将以邮件方式发送至购标指定邮箱。
名称:****
地址:****门市**区东渡海山路33号
联系方式:0592-****824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机场北路476号四楼
联系方式:刘明芳0592-****76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卢扬华、黄佳仪
电话:0592-****518、****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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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