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年5月9日
一、采购人名称:****
二、采购项目名称:**市钱塘江流域取水在线计量监测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三、项目编号:****
四、原公告日期:2026年5月6日
五、澄清(修改)内容:
| 序号 |
澄清(修改)项 |
澄清(修改)前内容 |
澄清(修改)后内容 |
| 1 |
评审办法 |
项目技术能力情况(12分) |
项目技术能力情况(12分) |
| 1、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须提供负责人的技术职称证书、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2、供应商自身具有省级市场监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中华人民**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或计量器具样机试验合格证书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 3、供应商自身具有与本项目相关设备如计量装置、采集模块、远传模块、取水监管智能终端之一的获得过**省水利新技术推广证书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 4、供应商自身具有水利部水文仪器及岩土工程****测试中心出具的SZY206-2016《水**监测数据传输规约》符合性测试检测报告的,得4 分 注:以上须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1、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自动化仪表类及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具有中级职称的得1分,具有初级师职称的得0.5分,本项最高3分; 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水利、机电自动化、仪器仪表及相近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每人得1分,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的,每人得0.5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须提供上述人员职称证书扫描件、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2、投标产品制造商或投标人具有省级市场监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超声波流量计的中华人民**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或计量器具样机试验合格证书的,得2 分,没有不得分。 3、与本项目相关设备(计量装置、采集模块、远传模块、取水监管智能终端之一)的投标产品获得过省级以上(含省级)水利新技术推广证书的,得 2 分,没有不得分。 4、投标产品具有水利部水文仪器及岩土工程****测试中心(或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 SZY206-2016《水**监测数据传输规约》符合性测试检测报告的,得3 分,没有不得分。 注:以上须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六、其它补充事宜:采购文件以附件上传为准。加急标书代写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地点:**市江滨路52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0-****627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夏先生
联系电话:0570-****362
传真:0570-****360
地址:**市环**路30-7号二楼
3.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毛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0-****057
地址:**市江滨路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