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公告
******区土桥中路西侧棚户区改造项目(FZX-0202-6025地块)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测检验服务询比价
发布时间:2026-05-09 13:39:39
****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 询比价基础信息
询比价编号:****
采购单位:****
报名截止时间:2026-05-12 14:00:00加急标书代写
报价截止时间:2026-05-13 16:00:00加急标书代写
咨询截止时间:2026-05-13 10:00:00加急标书代写
价格开启时间:2026-05-13 16:00:00加急标书代写
采购类别:其他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1、资质: 1.1****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具有检测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专项资质)或工程监理专业资质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且必须符合《******委员会关于印发《**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和业主查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区土桥中路西侧棚户区改造项目(FZX-0202-6025地块)参建各关方(如项目监理单位、检测单位)不得参与; 1.2供应商报名承诺书,格式自拟,包含以下内容: 1.2.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和纳税记录; 1.2.2具有合格的生产、经营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根据行业特点能够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1.2.3我方具有固定的生产经营住所,有专业的生产设备或服务能力; 1.2.4****集团系统内企业不存在因恶意诉讼产生的未决争议及司法纠纷; 1.2.5****集团招标采购数字化平台(阳光招采平台)相关管理规定。 1.2.6我方提供的材料全部真实有效。 1.3企业近12个月(成立不足12个月的提供成立至今)依法缴纳税收的****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若存在未连续缴纳税款、缴税中断情况,****机关出具的《无欠税(纳税)证明》或《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无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记录证明》,或附上对中断期间纳税情况的书面说明(如:零申报、免税政策享受情况等)(开具日期不得早于2026年5月9日)。 1.4企业近12个月(成立不足12个月的提供成立至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至少包含项目负责人)(含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 1.5企业近三年(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1.6报价人近两年内未受到违规违法处罚(以采购人在报名截止当天在“天眼查”“中国裁判文书网”等网站或第三方查控软件查询结果为准)。
标书费: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标书费****)
标书费收款账户: //
保证金: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
保证金收款账户: //
┃物料清单
|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 | 备注 |
| 分户验收检测 | 工程管理服务 | 1.000 | 1 | 银行转账 | 隅通置业 |
收货地址: **市**区宋庄路3号
┃详情描述
| 注:报名时需上传①、营业执照;②、供应商报名承诺书(格式自拟);③、有效期内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具有检测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专项资质)或工程监理专业资质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④、近12个月(成立不足12个月的提供成立至今)依法缴纳税收的****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若存在未连续缴纳税款、缴税中断情况,****机关出具的《无欠税(纳税)证明》或《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无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记录证明》,或附上对中断期间纳税情况的书面说明(如:零申报、免税政策享受情况等)(开具日期不得早于2026年5月9日);⑤、企业近12个月(成立不足12个月的提供成立至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至少包含项目负责人,附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含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⑥企业近三年(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以上报名材料需齐全有效且加盖公章,否则资格审核不予通过,上传时放在一个pdf文件中。报名材料纸质版随报价文件纸质版一起报送。 一、采购范围 1.服务工作内容:根据《******委员会关于印发《**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和业主查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的要求,对**区土桥中路西侧棚户区改造项目(FZX-0202-6025地块)项目进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测检验工作。综合运用观感目测、实体测量、功能性检测等方法手段,逐户、逐间对采购人提供的验收资料进行现场检验复核,并留存资料。要求按户内房间留存照片或视频片段(每间房不少于1张照片或1段视频)。 2.采购人分户验收工作完成后,报价单位对所有表单上的数据进行复检,出具验收合格证明。配合完成业主查验工作,如有整改项需进行二次检验。报价单位需充分考虑整改查验部分费用,一并包含在报价中。 3.报价单位进场进行分户验收实测检验服务,须遵守采购人、监理、总承包要求及现场的卫生、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如有因违反规定造成的工程、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责任事故,一切责任及其发生的费用由报价单位承担。 4.若发现报价单位对分户验收实测检验服务进行转包、分包,采购单位有权要求报价单位终止合同,并追偿相关损失。 5.报价需考虑多次进出场可能增加的费用。自行考虑服务人员用餐、住宿及交通相关费用,在报价中综合考虑,后续不予调整。 6.应充分考虑如下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天气、气温、扰民、民扰、环境保护、社会、视察、中高考、雾霾、极端恶劣天气、中高考、各类庆祝活动如国庆、各类政治活动等因素对工期及工程造价造成的影响,不因此调整总工期及价格。(不得因极端天气、国家相关节假日或活动等因素为由向采购人提出工期及费用索赔,工期不予顺延,采购人另有认定的除外) 7.报价单位应在服务期内,为安排到项目相关人员全部缴纳工伤保险,或具有相同保障范围的商业保险和自备财产的保险,保险时间应随服务时间的**而顺延,并在出险后自行办理索赔。如果报价单位不办理上述保险,则应对有关风险及后果负全部责任。(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缴纳工伤保险,或赔付限额不低于100万元、医疗费限额不低于10万元的商业保险。商业保险保障范围应参照工伤保险保障范围,涵盖工作期间意外事故、工作期间突发疾病猝死等)。 8.报价单位负责作业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9.报价充分考虑上述要求中未提及的可能发生的费用,在报价中综合考虑,工程总价包干,不得调整。 二、付款方式 1.预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 2.结算款:完成服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并提交合格的成果资料,经采购人验收通过,完成结算手续后60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费用。 3.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前,报价单位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正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中止支付合同价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其他说明 1.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范围内全部工作完成并提交合格的成果资料,且经采购人验收通过止(本项目预计2026年12月30日竣工验收),具体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服务要求: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相关标准、技术导则、规范等要求。 3.采购段划分:按一个采购段考虑。 4.采购方式:询比价方式。 5.评审原则:最低评审价法,原则上总价最低价中选。(不含税报价金额最低者中选)。 6.最高限价:200000元,请在最高限价范围内一次性报价。(阳光招采平台系统填报金额应为总金额,不得填写单价) 7.中选人与****签订合同。 8.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其他详见采购文件 |
┃联系人
罗礼朋 / 186****3963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10-****6885
监督举报邮箱:****@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