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宝花园高层住宅增设客梯负一层层门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采购人:[ ****]
﹒ 项目名称:[帝宝花园高层住宅增设客梯负一层层门项目]
﹒ 拟采购的货物/服务内容:在现有运行的[**西奥]电梯基础上,于[141栋2单元、146栋1单元]增设电梯层门、厅门门套、外呼盒、层显及相关电气控制系统改造。
﹒ 预算金额:[ 15.08 ]万元
二、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及依据
经专家组审阅相关资料,一致认为本项目“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之规定,理由如下:
1. 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要求(安全责任唯一性)
根据《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照本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安全性能负责。”
本项目涉及的“增设层门”属于电梯的改造行为,直接关系到电梯的运行安全。只有原电梯制造商(或其在本地唯一授权的具备改造资质的单位)具备法定的改造主体资格和安全责任承担能力,任何其他第三方单位均无权进行此类核心部件的改造,否则将导致安全责任主体缺失。
2. 专有技术与系统兼容性的客观限制(技术不可替代性)
电梯属于高度集成化、智能化的特种设备,各品牌电梯在机械结构、电气控制系统及通讯协议上均具有严格的封闭性和专有性:
﹒ 机械接口唯一:原厂层门的门扇厚度、吊门轮规格、地坎槽型及门锁装置均为定制化设计,市场上无通用替代品;
﹒ 控制系统匹配:增设层门需同步修改电梯主控程序(PLC)及群控逻辑,涉及原厂加密的底层通讯协议,非原厂技术人员无法获取相关参数并进行安全写入;
﹒ 安全联锁依赖:层门门锁与电梯制动系统的安全回路深度耦合,非原厂配件极易导致信号误判,引发剪切、冲顶或蹲底等恶性事故。
3. 保障既有资产价值与运行连续性(经济合理性)
本项目是在既有电梯基础上的扩建工程。若采用非原厂配件进行拼凑改造,将破坏电梯原有的设计寿命和运行曲线,导致电梯频繁故障、平层不准,甚至造成整梯报废的重大损失。为保证新增层门与原有设备在材质、工艺、性能上的完全一致性,确保电梯整体质保体系的延续性,必须采购原厂原装配件及服务。
三、拟定唯一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 理由说明:该供应商为[**西奥]电梯的制造商或其合法授权的唯一服务机构,拥有本项目所需改造的知识产权、原厂配件及专业技术人员。
四、专家论证意见
综上所述,专家组一致认为:
本项目的实施具有法律强制性和技术不可替代性,属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为保证电梯改造后的安全运行、功能匹配及法律责任的可追溯性,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 **** ]进行采购。地址:浙****经济开发区宏达路168号。
五、论证专家信息:
|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专业 |
| 1 | 孙志 | ******公司 | 智能化 |
| 2 | 储春柳 | ******公司 | 安装 |
| 3 | 王万玺 | ******事务所****公司 | 电梯 |
六、公示期限:2026年5月10日至2026年5月16日
七、联系事宜
1. 采购人:****
联系人:沈强
联系电话:0512-****0121
采购人地址:****开发区帝宝花园
2. 代理机构:****
联系人:汪蓉
联系电话:188****1955
代理机构地址:**市**镇明星路 1016 ****中心西楼
注:如对以上公示内容存有异议,请于上述公示期限内携书面材料向代理机构提出,在此期限后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
2026年5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