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章镇镇发展大道建设工程 | **市**区章镇镇 | **** | 本项目主线全长1.91km,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km/h,双向四车道,路基标准宽度20m。全线设桥梁809m/1座,隧道459/1座(左幅493m,右幅425m),平面交叉2处。项目总占用土地94.74亩,其中新增用地68.48亩。 | ****生态环境局官网、沿线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及所在地行政村,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1月22日-2026年2月6日。公示期间未收到意见反馈。 | 企业承诺按环评要求落实相关环保措施 | 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采取低噪声设备并设置施工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洒水抑尘等;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纳管排放或委托清运;施工废水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土石方均外运至消纳场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定期清运。 营运期:敏感路段桥梁采用降噪伸缩缝,噪声超标敏感点设置声屏障措施及隔声窗措施。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5月9日至2026年5月15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0575-****0219 传真:0575-****4938
通讯地址:**市越**洋**路699****中心****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邮编:312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