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一批拉臂钩车、后装压缩车等车辆采购项目,招标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 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采购25吨纯电拉臂钩车1辆、3吨纯电拉臂钩车1辆、3吨纯电平板货车2辆、5吨纯电餐厨车8辆、5吨纯电后装压缩车1辆、8吨纯电后装压缩车2辆,共计15辆。
本项目合同估算总金额:****149.06元(含税)。
2.2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采购25吨纯电拉臂钩车1辆、3吨纯电拉臂钩车1辆、3吨纯电平板货车2辆、5吨纯电餐厨车8辆、5吨纯电后装压缩车1辆、8吨纯电后装压缩车2辆,共计15辆。
注:车型名称说明如下:
(1)25吨纯电拉臂钩车:总质量为25吨的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采用拉臂钩形式装卸箱体,配套20m3垃圾箱使用。
(2)3吨纯电拉臂钩车:总质量≥7吨的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采用拉臂钩形式装卸箱体,配套5m3生活垃圾容器使用。
(3)3吨纯电平板货车:总质量≥4495kg的平板货车。
(4)5吨纯电餐厨车:总质量≥12吨且小于16吨的餐厨垃圾车。
(5)5吨纯电后装压缩车:总质量≥12吨且小于16吨的压缩式垃圾车。
(6)8吨纯电后装压缩车:总质量≥18吨的压缩式垃圾车。
具体采购数量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数量为准,投标人应自行考虑并承担需求变动可能造成的经济或其他损失,招标人根据实际采购项目及数量向中标人支付费用。
2.3 服务地址:****中心**,招标人指定地点。
2.4 服务期:中标人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20天内货到招标人指定现场,中标人按照招标人的供货通知进行分批供货,具体供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的时间为准。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2023年度、2024年度各年度财务状况均不亏损。
3.3自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公告发布日止,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累计具有10辆及以上本次招标任意车型销售的业绩合同。
3.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 招 标 人: | **** | 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地 址: |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肖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杨青国 |
| 电 话: | 023-****6296 | 电 话: | 023-****7381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
| 电 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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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拉臂钩车、后装压缩车等车辆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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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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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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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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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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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重****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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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008********06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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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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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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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63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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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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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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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00677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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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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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坡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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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9********0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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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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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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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00********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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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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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上清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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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20038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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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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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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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63001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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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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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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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420****18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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