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小包装大米564吨
受****委托,****(以下简称**农交所)将通过网上竞价交易的方式交易小包装储备大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价销售品种:小包装大米;数量:564吨;等级:二级 ;产地:**;包装:25kg/袋;生产年份:2025年;存放地点:****1#、3#仓。
销售要求:
1、出库质量:出库粮食质量以仓内实物为准,请意向竞拍方提前实仓看样。无论是否看样,参与竞拍即视为认同仓内粮食质量,同时竞拍粮食须符合储备粮轮出的使用用途,不得再次作为各级储备粮入库,如有违反,竞买方承担全部责任。
2、出库时间及出库费用:签订合同10个工作日内出库完毕,出库费用10元/吨。
3、出库数量:规格25kg/袋,含包装销售,以卖方库点地磅称重为准(不扣减包装袋数量),如有损溢,双方按照成交价格进行结算。
4、货款结算方式:签订购销合同后10日内付清货款并完成出库。
5、验收方式:到卖方库后购方查验随车出厂检验单以及标签标识净重等(产地、生产日期、出厂合格证、包装完好性、抽查单包净重),若购方当场未提出异议,默认购方对质量认可;若出现质量争议,认定以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结果为准,检测费由提出争议方支付。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单位提前扦样,了解路况、出库条件等情况,并确认粮食实物质量,确保所竞买的粮油符合自身企业使用用途,自主确定是否购买,并承担竞买后相应的责任和市场风险。买方必须保证轮出粮食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再次用作各级储备粮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与政策责任均由买方承担。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8****7365
二、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报名时间:2026年5月12日14:59:30前;
(二)竞价交易时间:2026年5月12日15:00开始;
(三)交易对象:中华人民**国境内自愿报名的具有粮食经营资格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经农交所交易信用评价存在不良行为且尚在处理期内的交易主体不得参与项目报名。
请意向交易方认真阅读和了解项目交易过程中应遵循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农交所相关交易业务规则,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交易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并承诺遵循在交易的各个阶段(包括合同履行)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农交所业务规则要求,切实履行应尽的各项义务,确保交易活动顺利进行。
三、报名须知
(一)完成**农交所粮食交易账号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并成功。电子标服务
1、材料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和交易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账号注册授权书》(加盖公章)。
2、账号注册:登录**农交所官网注册(交易账号、密码等为交易方单位的资格凭证,属于商业机密,须妥善保管)。
(二)预交保证金
保证金需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点击“我要报名”冻结保证金,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按拟交易数量160元/吨的保证金;其中交易保证金10元/吨,履约保证金150元/吨。
四、竞价须知
竞价开始后,交易方利用**农交所电子竞价系统,按限时竞价方式进行,以180秒为一个交易周期,交易从标的底价开始报价,并按5元/吨的价阶递增报价,电子竞价系统选择最高报价方为成交方。若限时竞价阶段未有人报价,在限时竞价结束后10分钟内竞买人进行一次性密封报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电子竞价系统选择最高有效报价的报价人确定为成交方。
五、经协商,交易成交后,由成交方按交易标的总金额的1.6‰交纳交易服务费。
六、其它:如有违约将扣除本次保证金160元/吨。
七、其他未列明事项按**农交所《****交易所地方储备粮(商品贸易粮)竞价采购交易细则》《****交易所地方储备粮(商品贸易粮)竞价销售交易细则》执行。
八、地址送达确认:送达地址以交易账户注册载明的联系方式、联系人、地址信息作为送达地址(同意采用包括但不限于书面送达、邮寄送达、电子送达方式)。本条款确认的地址适用于参加贵司组织的本交易项目相关的所有程序(参与交易活动前、参与交易活动中、参与交易活动后、交易信用评价)中各阶段文书、资料的送达。如我方的送达地址发生变更,我方将在2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贵司,未及时履行通知义务的,原确认地址仍视为有效送达地址,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我方自行承担。采用邮寄送达方式的,以邮件官网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之日;邮件退回的,以邮件回执上注明的退回之日为送达之日。采用电子送达方式的,以贵司设备显示发出之日为送达之日。
十、重要提示:本次竞价交易使用“**农交所电子竞价交易系统”,请各位客户准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https://zc.****.com:18080/,填写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录交易系统。
联系电话:0838-****686、136****5256
联系地点:**市泰**路二段368号**农交所营业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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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