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生态环境局金义新区(金东区)分局关于2026年5月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审批
浙江-金华-金东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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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金****分局关于2026年5月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区(东片)孝顺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省**市**区傅村镇、孝顺镇、鞋塘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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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管网改造及缺失管网**工程、水生态修复工程、生态廊道建设工程。(1)管网改造及缺失管网**工程:主要针对项目范围内(含孝顺镇、傅村镇、鞋塘办事处)急需解决的排水管网问题进行整治,包括小区(含村庄)管网整治、公建单位管网整治、其它排水问题整治、排水系统排查检测分析、智慧排水系统提升。(2)水生态修复工程:主要包括孝顺溪流域河道内源整治、生境营造等内容。(3)生态廊道建设工程:金满湖-尖大塘水系连通渠生态廊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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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施工期制定文明施工方案,加强施工管理,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污染 防治“十大标”措施,配备挡风板、篷布等防尘设备,采取洒水抑尘、择时施工等措施,有效控制施工期物料装卸、运输等过程中的扬尘等废气污染;合理布局,淤泥必要时可喷洒除臭剂进行除臭,及时外运,采用密闭罐车运输,以减轻恶臭对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泵站加强密封和周边绿化。

废水:施工期物料堆场应远离天然水体,各类施工废水、冲洗废水等经收集处理后回用,淤泥干化余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施工或排入原河道,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或者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东**。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固废:施工产生的弃渣弃土按规定要求收集处置,及时做好清运工作;项目底泥统一运至渣土场填埋,禁止进入农用地;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所有固废不得随意丢弃,避免造成二次污染。****泵站委托有资质单位检修,产生的废机油等即产即清,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等措施,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无特殊情况夜间不得施工,确需夜间施工的,应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获准后方可在指**期施工,并提前告知附近居民,做好周围居民工作。****泵站优选低噪设备,加强设备保养。

生态恢复和保护:控制施工范围,减少工程占地和地表开挖,及时做好临时施工场地的复绿工作,做到与周围景观相协调。

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制定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预案,并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落实相应的资金、人员和器材,进行必要的应急演练,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事故,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5月13日(5日)。

联系人:****环境局金****分局项目审批科

联系电话:****6501 ****1595 传真:****1591

通讯地址:**市环保大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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