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狼山乡西**末端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第二次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 2026年05月11日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县狼山乡西**末端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内容”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县狼山乡西**末端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2)项目选址:**县狼山乡四营村西,官厅水库北****服务区东南)。
(3)主要建设内容:植被修复,西**冲沟疏浚,完善巩**有护坡,修复原有巡护道路等四方面内容。
(4)建设规模:植被修复745.05亩,西**冲沟疏浚19865.65立方米(清理原有河道),完善巩**有护坡8584.93平方米(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修复原有巡护道路约6000平方米(宽度控制在2-4米,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等四方面内容。
二、建设单位名称与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地址:**县存瑞东大街林业大楼
邮编:075400
联系人:王主任 电 话:152****1559
邮 箱:****@163.com
三、评价单位名称与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晶淼生态****公司
联系地址:**省**市**区槐安西路63号A座3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86****0163 邮编:050000
电子邮箱:****@qq.com
四、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网络查阅或项目建设单位索取。报告初稿网络链接: https://pan.**.com/s/1aEmYSEFqrOWuo5AbJOmJawpwd=9ghx 提取码:9ghx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评价范围内所有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接受公众的监督,以便完善工程环保治理措施。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打电话、写信、发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pan.**.com/s/19d6KcdOT5nZwVBLBBlRubwpwd=xrrh 提取码: xrrh
七、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起止时间:期限为2026年5月11日至5月22日,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