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机械设备、机电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的委托,对****工程机械设备、机电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已完成评审工作,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工程机械设备、机电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4月15日
评标日期:2026年5月6日
****工程机械设备、机电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溱天****公司
地址:**市溱东新材料装备产业园166号(******公司内)
投标报价:人民币80,578,417.11元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且验收完毕
公示期限:2026年5月6日至2026年5月8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反映。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1.招标人信息
招 标 人:****
地 址:****开发区**大道2595****科技园城市之门大厦西楼4楼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552-****516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高新区科学大道与习友路**百商杰座12栋10层
联 系 人:常园园
电 话:189****2614
电子邮件:****@qq.com
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