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翠**G-2地块建筑垃圾及废弃渣土、碎石混合料拍卖项目 |
项目 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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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所在地 |
**市**区翠** |
标的存放地 |
**市**区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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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标的 |
建筑垃圾及废弃渣土、碎石混合料 |
数 量 |
约28.65万(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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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 估 价 |
12.56元/吨 |
评估基准日 |
2026年04月27日 |
勘察机构 |
江****勘察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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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方式 |
按照有底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加价幅度1万元/次 |
参考价 |
359.8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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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时间 |
2026年05月16日上午9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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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地点 |
公拍网 网址: https://zc.****.net/zc/inde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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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展示地点、时间 |
地点:**市**区翠**G-2地块 时间:2026年05月09日至2026年05月15日 竞买人须提前1日预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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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买人资格条件 |
1、竞买人必须是在**市区境内包括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且正常经营;经营许可项目中含有建筑材料销售等;信誉良好且无违法违纪行为。 2、缴纳竞买保证金200万元至公拍网,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公拍网规则。 3、竞买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不接受个人或联合体竞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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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竞买登记手续说明 |
凡有意竞买者,须于2026年05月15日16时前持营业执照(副本)、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件、竞买保证金交款凭证、竞买人资格条件所列资格证书等有效证明文件至****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后方可参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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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提示 |
1、在合同签订前,竞买保证金200万元在拍卖成交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2、本次拍卖的标的为建筑垃圾(无偿清运)及废弃渣土、碎石混合料。 3、竞买人在参加竞买前有责任自行或委托专业人士至现场勘查勘验标的,自行确认标的的数量、状况、品质、瑕疵以及各类物质所占的含量和比率。拍卖人(****公司)和委托人(标的出售方)不对上述需确认的事项负责,不承担任何瑕疵或质量担保责任,标的以现场实物为准进行拍卖。 4、标的交付周期:根据施工方工程进度。按照委托方规定完成每日清运工作。 5、竞买人应充分考虑不能立即进场接收标的以及可能导致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即当委托人书面通知买受人进场清运时,无论废弃渣土、碎石混合料市场价格如何波动,买受人必须按照拍卖成交时的包干价格足额清运标的,否则视为违约。 6、买受人必须按照委托人(标的出售方)指定位置及要求装车,每日外运量须配合项目进度,按施工方每日产生废弃渣土、碎石混合料的量完成清理外运要求,总外运量不得超过转让总量(不含建筑垃圾量)。 7、买受人应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及时提货,提货时买受人应自备运输车辆,买受人按委托人要求施工、装卸、运输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如买受人未按委托人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的日期及时清运,转让方视情节轻重有权从履约保证金扣除其部分或全部款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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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告知 |
1、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应携专业人员对标的废弃渣土、碎石混合料的数量进行测算核验并予以确认。 2、竞买人在竞买之前,由委托人协助查看标的现状。 3、竞买人一经应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拍卖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最终买受人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的状况及标的质量、数量、标的所含各类物质含量等方面的瑕疵等为由不接收标的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4、标的交割及运输过程中所涉及有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5、本公告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委托人、拍卖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表明竞买人愿意按照标的实际状况竞买,竞买人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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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标的瑕疵和商务说明 |
一、买受人必须根据工期进度,对承担项目施工企业在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废弃渣土、碎石混合料进行收集并立即清理运离现场。不得在施工现场进行挑选、筛分、破碎或清理块石上的附着物。买受人必须在委托人规定的期限内将合同内的建筑垃圾、废弃渣土、碎石混合料全部清运完毕。否则,承担相关责任。 二、买受人应自行处理装卸、外运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清运点的各项手续的协调和办理、地方关系协调、村级道路、桥梁的使用权确认与租赁、临时配套设备设施建设(修建洗轮池、修建洗轮机、安装在线环保监控、车辆道闸自动识别系统)、道路建设硬化及维修、防尘网覆盖、雾炮空气降尘、车辆冲洗、道路硬化冲洗保洁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风险和责任。由此造成项目现场停工或部分停工或造成损失的,转让方视情节轻重有权优先从履约保证金扣除。买受人在履约过程中不能以任何理由出现停运超过7日或未达到按施工方每日产生废弃渣土、碎石混合料的量完成清理外运的要求。因前述原因造成项目现场停工或部分停工或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立即终止本次交易合同。剩余货款不予退还。买受人对此条款须无异议。 三、买受人必须全部承担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价格、税费、人工费、装卸费、运输费、保险费、村级道路、桥梁使用权协调费和维修费、临时用地租赁费和恢复费、处理回收利用费、因处置过程导致的安全环保罚款等)。 四、标的物交付及清运要求: 1.买受人实际进场日期及清运地点以委托人的书面通知为准,买受人对此应无异议。 2.本次清运需配合翠**G-2地块项目工程进度,买受人对此应无异议。 3.工期:按翠**G-2地块项目工程实际施工进度为准。 4.结算:以当时勘察、评估报告数量和成交价格为准,废弃渣土、碎石混合料实际外运量达到本标的转让数量时,买受人应立即停止外运。 五、委托人在收到货款后向买受人开具收据。 六、拍卖成交后5日内,买受人必须按照与拍卖人约定的金额向拍卖人缴纳拍卖佣金、向公拍网缴纳软件使用费。 七、只有一个竞买人报名并参与竞拍,出价等于或高于拍卖底价(保留价)的,拍卖可以成交。 八、如竞买人未竞买成功,交易保证金和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7日内由原收款人分别无息退还原竞买人的交款账户。 九、尚未说明的部分按照废弃渣土、碎石混合料交易合同和****公司《竞买须知》的条款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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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签订 时间要求 |
买受人必须在拍卖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签属《**区翠**片区G-2地块建筑垃圾及废弃渣土、碎石混合料处置合同》。否则,其已缴纳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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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货款交付 方式 |
买受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交清全部成交价款。资金交付方式:线上或线下交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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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联系资料 |
1、联系人:徐经理 2、联系电话:189****9395,联系地址:**市**区观向艺术街9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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