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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 | 发布机构 | ****政府 |
| 发布日期 | 2026-05-08 | 文 号 | |
| 是否有效 | 有效 | 有限期限 |
镇自然资协成字〔2026〕2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 宗地编号 | 2025-1-28 | 宗地面积 | 0.07107公顷 | 宗地坐落 | **县永乐街道 ****社区 |
| 土地用途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出让年限 | 40年 | 成交价(万元) | 44.8451 |
| 受让单位 | **县****公司 | ||||
| 备注: | **县****公司于2015年1月12日取得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现规划设定该宗地土地用途为其他商业服务用地,主要经济指标为:容积率不大于2,建筑密度不大于40%,绿化率不低于30%,建筑限高15米,停车位按照每百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0.6个配置,地下埋深4米。附属设施必须建在宗地范围之内,与其它永久性建筑之间的间距,按照相应规定留足一定距离,满足**要求。生产、生活污水须经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生产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建筑物须退让蓝线3米,四邻界限不得超越。 | ||||
二、公示期:2026年5月8日至2026年5月17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局
单位地址:**县**路41号
邮政编码:711500
联 系 人:王先生 孙女士
联系电话:0914-****689
******局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