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新路村路灯亮化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编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市**区
2.1.2建设规模:新路村路灯亮化改造工程
2.1.3合同估算价:107515.49元
2.1.4 总期限要求:30日历天;其中: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6月1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7月9日(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建设单位要求为准)
2.1.5其他:/
2.2招标范围:新路村路灯亮化改造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承包内容如仅为土建、水电施工而非施工总承包(钢结构拆除及各专业工程施工)的,其项目负责人取得主体结构验收报告和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投标证明的,可视为无在建工程。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7)提供项目经理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和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在该单位的连续社保缴费证明。
(8)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需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9)为了贯彻落实《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通知要求,即日起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否则为无效标。标书代写
(10)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资格审查必要合格可选条件:项目经理近5年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8万元及以上的路灯改造施工业绩,质量为合格,时间为2021年5月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的验收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中标金额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上述资料无法证明需提供设计图纸或审计报告),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及查询路径,无法或难以核实的业绩不予认可,原件核查。)
3.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10)报名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1)综合考评为C、D类企业。
(12)中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①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未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②签订施工合同后未按建设单位要求及时进场施工;③因中标单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④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出现一次,建设单位扣除其投标保证金并停报停招城南街道工程建设项目一次;出现二次,建设单位扣除其投标保证金并列入城南街道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黑名单,不得参加以后城南街道建设工程项目****住建局招标办。
(13)资格预审公告中所要求的其它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时间:请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预审材料于2026年5月15日13:30~14:00到**市吴****广场1607递交材料。标书代写
预审材料内容如下(每页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报名中请书(注明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件等信息)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法人有效的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4)拟选派项目经理有效的注册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身份证(双面)、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需包含建设单位、项目名称、项目经理姓名等息);
(5)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须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签章)及有效的身份证双面复印件、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6)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项目经理近5年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8万元及以上的路灯改造施工业绩,质量为合格,时间为2021年5月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的验收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中标金额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上述资料无法证明需提供设计图纸或审计报告),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及查询路径,无法或难以核实的业绩不予认可,原件核查。)。
上述材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资料均需清晰完整,一式三份装订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在规定时间送达指定地点。未按时递交或提供预审资料不齐的申请人,代理公司有权不接收其报名。
4.2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三家以上九家以下(含九家)全部入围;九家以上抽取九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不满三家重发公告。
4.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
4.4售价:本套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开始接收时间:2026年6月2日9:00(**时间)
5.2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6月2日9:30(**时间)标书代写
5.3接收地点:**市**区**大道1399号农发大厦****交易中心
5.4接收人:****
6.开标有关信息标书代写
6.1开标时间:2026年6月2日9:30(**时间)标书代写
6.2开标地点:**大道1399号农发大厦1楼 苏****交易中心标书代写
6.3书面投标文件:正本份数为壹份,副本份数为叁份(正、副本均为投标文件的全套)
6.4电子投标文件:加盖公章后的投标文件彩色PDF扫描件一份,以U盘形式提供。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
7.2保证金缴纳信息:
账户名:****
账 号:110********00591820
开户行:****银行**木渎支行
7.3缴纳方式:本票、汇票、转账,电汇,网银等。
8.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期望值、履约保证金
8.1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107515.49元
8.2招标人期望值:107515.49元
8.3履约保证金:无
9.联系事项
9.1招标人:****
9.2联系人:9.2联系人:朱晨凯 联系电话:(0512)****3012
9.3招标代理人(机构):****
地址:**市吴****广场1607
联系人:陈倩倩 联系电话:0512-****3886
10.其他事项
10.1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资格预审。
10.2对投标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的人员:委托投标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标书代写
10.3公示媒介:**农村阳光招采服务平台zc.****.com。
10.4本公告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05月15日
备注:请贵单位领取本次招标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