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新校区系统管理与维护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社区安托山九路2****花园****中心球场办公区
中标(成交)金额:肆拾捌万伍仟捌佰元/年(4858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新校区系统管理与维护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新校区系统管理与维护服务项目 服务要求:本次采购拟选****学校的各系统管理与维护服务。 服务时间:首次合同签订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底,具体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首次合同履约完成且经采购人考核合格之后,若采购人有需求经采购人发起,可按年度续签合同,但累计服务期限不得超过3年。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培灯(组长),王大刚,吴光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执行采购文件约定
收费金额:69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区紫云路888****集团总部基地407室,联系电话:0551-****0155。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教育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县人民东路168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0557-****372、席老师:0557-****2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紫云路888号
联系方式:李旭东:139****9415,邢超:159****97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旭东、邢超
电 话:139****9415、159****9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