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6年度食堂劳务外包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供应商业绩、评价、服务效果”现更正为:
| 供应商业绩、评价 |
1.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机关(或事业单位)食堂餐饮服务业绩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3分,本小项最高得15分。 2.****小组认可的业绩中,业主单位评价为满意(或优秀)及以上的,每提供1个业主单位评价的得3分,本小项最高得9分。 注: 1)针对第1项,响应文件提供业绩合同的扫描件,若合同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项目内容等评审内容的,须同时提供业主单位(合同甲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加以明确说明,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本项目对正在履约或履约完成的业绩均予以认可。正在履约业绩同时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业绩正在履约且情况良好的证明。履约完成的,同时提供履约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证明等)。同一业主单位不同年限的多份合同不累计计分。 2)针对第2项,响应文件中提供业主单位评价扫描件;同一业主单位评价不累计计分。 3****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机关派出机构、****工会、共青团、妇联等。 |
0-24分 |
3.提交(上传)响应文件地点(开标地点)现变更为:**市**新区**大道4872****中心****集团二楼评标室(五)加急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2026年05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关于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供应商业绩、评价、服务效果”的疑问。 答:详见更正公告内容。 注: 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2.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路3号
联系方式:0551-****75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方式:0551-****39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3923
附件: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