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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4月13日—2026年4月17日我局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4月21日-2026年4月27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传真):0595-****2238
通讯地址:**市**区**街道海星街100****政府旁)
邮 编:3620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 1 | ****关于百宏110kV****电站输变电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泉环评〔2026〕表15号 | 2026年4月13日 |
| 2 | ********园区污水处****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批复 | 泉环评〔2026〕书12号 | 2026年4月14日 |
| 3 | ********集团泉**埔温排水区域75MW****电站配套升压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泉环评〔2026〕表16号 | 2026年4月15日 |
| 4 | ****关于**井山~玉叶220千伏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泉环评〔2026〕表17号 | 2026年4月16日 |
| 5 | ********集团泉**埔温排水区域75MW****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泉环评〔2026〕书13号 | 2026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