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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供应商:
****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管理工作,决定集中清退历年未办理退付手续的投标保证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原路返还”的原则,投标保证金一律退还至原交款账户。为确保投标保证**全、准确退还至供应商原交款账户,请各供应商办理退付手续时携****银行转账回执单(复印件盖公章)。无法现场办理的,****银行转账回执单邮寄至**省数据局。供应商名称、账号等信息发生变更,与缴款信息不一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集中清退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31日,逾期不办理退付手续的,**省数据局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标书代写
邮寄地址:**省**市西川南路53号
邮政编码:810001
收件单位:**省数据局
联 系 人:张会计
电 话:0971-****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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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