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计划对****兴华校区合唱团参加“少年**”文艺展演节目合唱曲目、艺术指导项目进行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兴华校区合唱团参加“少年**”文艺展演节目合唱曲目、艺术指导项目
2.项目预算:18500元
3.项目内容:合唱歌曲进行全新创作、有新意、有立意,内容要与传统文化相结合,适合童声演唱,作品必须原创。对校合唱团进行声乐艺术指导,训练正确的发声方法及舞台表现力,合唱团符合参加“少年**”文艺展演要求。
二、报价要求
1.报价有效期:自报价日起3日内有效。
2.报价说明:供应商报价为含税全包价,须涵盖符合少儿合唱团需要,具有民族特色或传统文化特色的合唱原创歌曲创作曲谱,合唱曲目排练,合唱团声音、动作等训练、指导,钢琴伴奏费等项目全部相关费用,后续不得额外收取任何未列明费用。
三、服务条款
1.训练期限:签订合同次日起7日内完成作品交付,并达到赛事参赛要求;
2.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供应商提供合法有效足额增值税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支付款项;
3.版权:合****学校所有。
四、资质要求
具备合法经营资质,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五、报价人须知
1.报价资料包括:①询价报价表(格式自拟);②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报价承诺函;④创作团队作品(可提供链接或电子版),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2. 报价文件封装:密封封装封面需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3. 本项目最高报价为:最高限价不得高于18500元整,报价人对本项目只允许一个有效报价,超额报价或多个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报价,以金额报价并加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4. 递交截止时间:请于2026年5月11日11时00分加急标书代写
5. 递交报价地点:****兴华校区
6. 我校以符****公司为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我校将电话正式告知成交供应商。
7.如供应商有疑问,请及时与我校联系。
联系人: 刘宇轩
联系电话:139****8359
****兴华校区
2026年5月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