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共享未来”海外行系列活动(芬兰站)策划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投资**﹒共享未来”海外行系列活动(芬兰站)策划服务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28万元人民币;
4.最高限价:同预算,超过采购预算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书;
6.服务地点:芬兰赫尔辛基;
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次海外行系列活动(芬兰站)全部结束为止;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创新、绿色发展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政策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国内外大型活动策划、组织及执行能力,具有海外活动策划、跨境接待、国际会务服务等相关经验;
(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结果为准。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6年5月9日至2026年5月14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425办公室。
★凡愿参加本次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于本公告有效期内进行现场报名及验证,需携带的资料为:
1.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含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需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3.“信用中国网”(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页面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页面须附系统时间,日期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彩色证件),被授权代表人应当是供应商单位的在职人员并需提供其在该单位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及被授权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须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证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且不接受除公章以外的印章(如投标专用章等)。
★注: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递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报名不予接受。若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凡愿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递交加急标书代写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18日下午14时00分(**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加急标书代写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512会议室。加急标书代写
五、磋商与评审
1.磋商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30分钟内开始。加急标书代写
2.磋商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加急标书代写
3.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磋商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2026年5月15日下午16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方,采购方将主动澄清,或根据响应方提出的问题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地址:**市**区车墩镇北松公路4688号
邮编:201611
联系人:蒋老师(经发办)
电话:021-****3393
****政府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