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供应商: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昆农科通[2025]4号)文件要求,我院2026年4月17日发布《****关于采购2026年水稻绿色高质高效项目标志牌的询价公示》,公告期间,共收到3家供应商的响应材料。2026年4月30日,********小组对响应服务商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因响应商材料和有效供应商不符合要求,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本次2026年水稻绿色高质高效项目标志牌采购终止,本项目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为保障项目顺利推进,现依法重新组织招标,请有意参与竞争的企业于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报价和企业资质等相关资料报****粮作所。
一、 所需采购的项目
(一)采购需求:项目核心区标志牌2套(单面广告牌),规格大小:展板长×宽=3×2米;100mm镀锌管1.5厚焊制站杆,总高(长)4.6米,离地1.8米,埋地0.8米;40mm×40mm方管1.2厚焊制画面背架,0.5彩钢瓦背架,平铺画面550黑底喷绘。展板内容:招标完成后****提供给中标供应商。标示牌安装地点:**区拖布卡镇大树脚、乌龙镇碑棋村;报价须包含安装费、装卸费及运费。
(二)预算金额:5000元。
二、 对竞争服务商的相关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 竞争服务商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明复印件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二)信用证明:需提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证明文件;
(三)企业根据公示的采购需求确定的报价方案;
(四)企业的开户行及账号;
(五)确保所提供材料均真实、有效、合法,并提供承诺书。
四、 相关情况及要求
上述材料须全部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且必须保证所交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或材料失效的,一律取消其入围资格。
联系人及电话:李云萍 0871-****8779
邮寄地址:**市**区环**路4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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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