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经济开发区及化工拓展区2026年度环境质量监测项目面向市场开展询价调研,诚邀符合要求的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为系统掌****经济开发区及化工拓展区环境质量状况,现拟对上述区域开展2026年度环境质量跟踪监测。监测类别涵盖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声环境及海洋生态环境,旨在为环境管理、污染防控及规划环评跟踪评价提供数据支撑。
二、项目服务内容:
(一)**湾绿色化工拓展区(吕四港)
在区内和区外布设2个大气环境监测点位;布设5个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附近布设地下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各功能区和交通干线布设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每年春、秋季开展海洋生态环境跟踪监测。各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底泥、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情况表1,监测点位见附图1、2。
表1 环境监测计划
| 类别 |
测点位置 |
监测频次 |
监测因子 |
|
| 环境质量监测 |
大气 |
G1(化工拓展区地块) |
每年夏、冬季各监测1次 |
氨、硫化氢、硫酸雾、苯、甲苯、二甲苯、甲醇、氯化氢、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THF、苯乙烯 |
| G2(石堤村北侧) |
氨、硫化氢、硫酸雾、苯、甲苯、二甲苯、甲醇、氯化氢、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THF、苯乙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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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表水 |
W1(纵**) |
每年监测1次 |
水温、pH、COD、BOD5、SS、氨氮、TP、石油类、苯、甲苯、二甲苯、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挥发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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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2(纵六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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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3(纬八路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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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4(横二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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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5(新港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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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下水 |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附近(同步结合土壤地下水监测预警体系要求) |
每年监测1次 |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39项常规指标扣除微生物指标和放射性指标、锌、锰、甲醇、乙酸甲酯、四氢呋喃、糠醛、石油烃、K+、Na+、Ca2+、Mg2+、CO32-、HCO3-、Cl-、SO42-、氨氮、总磷、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氰化物、总硬度、氟化物、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硫酸盐、氯化物、硫化物、总大肠菌群 |
|
| 土壤 |
每年监测1次 |
pH、GB36600-2018基本项目45项+石油烃及锌、乙酸甲酯、四氢呋喃、糠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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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环境 |
各功能区和交通干线 |
每年监测1次,昼、夜各1次 |
等效连续A声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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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洋 |
海洋生态环境跟踪监测 |
每年两季各监测一次 |
水质、沉积物、海洋生物和渔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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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济开发区
(1)大气环境监测计划
****经济开发区附近共设置2个环境空气监测点,监测频率每年两次。环境空气监测点及监测因子见表2,监测点位图见附图3。
表2 环境空气监测点及监测因子
| 序号 |
监测点 |
功能特征 |
监测因子 |
| 1 |
****经济开发区外西南侧居民(可依托化工拓展区监测数据) |
居住区 |
SO2、PM10、NOx、CO、PM2.5、TSP、非甲烷总烃、硫酸、氯化氢、氨、硫化氢、甲苯、臭气浓度 |
| 2 |
****经济开发区外东南侧居民 |
居住区 |
(2)水环境监测计划
水环境监测频率暂定为每月一次,具体监测因子及监测断面见表3,监测点位图见附图3。
表3 水环境监测点及监测因子
| 序号 |
监测点名称 |
监测因子 |
| 1 |
新港河、蒿枝港河 |
pH、水温、COD、BOD5、SS、氨氮、TP、TN、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甲苯(纵**、纵六河可依托化工拓展区监测数据) |
| 2 |
纵**、纵六河 |
|
| 3 |
附近海域 |
pH、溶解氧、石油类、镉、总汞、铅、无机氮、悬浮物、磷酸盐、锌、铜、砷、化学需氧量、苯酚、硫化物、挥发酚、镍、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总氮、总铬 |
(3)地下水环境监测计划
地下水监测频率每年一次,具体监测点及监测因子见表4,监测点位图见附图3。
表4 地下水环境监测点及监测因子
| 序号 |
监测点 |
监测因子 |
| 1 |
规划区域内 |
pH、总硬度、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酚、氟化物、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大肠菌群、汞、砷、镉、铅、六价铬及石油类、K+、Na+、Ca2+、Mg2+、CO32-、HCO3-、Cl-、SO42-、甲苯、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氰化物、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二氯甲烷 |
| 2 |
规划区域南侧居民点(可依托化工拓展区监测数据) |
(4)声环境监测计划
声环境监测采用网格布点法,按照3000m×3000m进行布设,监测频率每年两次,分昼夜进行监测,监测因子为等效A声级。
(5)土壤环境监测计划
土壤环境的监测点位及监测因子见表5,监测点位图见附图3,监测频率每年一次。
表5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及监测因子
| 序号 |
监测点位 |
功能特征 |
监测因子 |
| 1 |
规划区域内 |
监测点 |
重金属和无机物: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挥发性有机物: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半挥发性有机物: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 h]蒽、茚并[1,2,3-cd]芘、萘、石油烃类 |
| 2 |
规划区域南侧居民点(可依托化工拓展区监测数据) |
监测点 |
三、服务周期要求: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按监测方案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各要素的现场监测、实验室分析、数据审核及报告编制,并于2026年12月20日前提交全部年度监测成果(含电子版及纸质版)。
四、成果提交:
1、所有监测因子的原始记录、检测报告;
2、年度环境质量监测总结报告(含质控报告);
3、监测点位图、现场采样照片等过程资料;
4、上述成果纸质版8套及电子文件(PDF+可编辑格式)1份。
五、知识产权:
1、本项目所有监测数据、报告、图表、电子文件等成果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2、供应商须保证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否则承担全部责任。
3、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将成果用于本项目以外的任何目的。
4、项目完成后,供应商须移交全部成果资料,不得私自留存或使用。
六、保密要求
1、供应商及其团队成员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获取的所有采购人信息、园区资料、监测数据、技术文件等承担保密义务。
2、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复制、传播或用于本项目以外的任何目的。
3、供应商须与所有项目团队成员签订保密协议,并提交采购人备案。
4、保密义务不因合同终止而解除。
5、如违反保密义务,供应商须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
七、约定事项:
1.市场询价表及相关材料于2026年05月13日17:00前,送或寄(以邮戳为准)。送达或邮寄的地址为:****(**大道99号),联系人:陈天一,联系电话:184****7966。
2.报价费用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费用、现场调查费、采样费、样品分析费、质控费、报告编制印刷费、管理费、交通差旅费、税金及其他一切费用,结算时合同价不作调整。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现场环境以及国家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因素,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3.报价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单位法人证书。
4.其他:(1)请报价单位认真核算、如实报价,如发现虚假报价的,该单位今后将不被列入采购单位黑名单;(2)本次报价仅作为市场调研用,因此价格仅供参考;(3)本次调研询价不接收质疑函,只接收对本项目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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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