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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的规定,我公司于2026年5月组织完成《晟奥利用废料废渣生产配重砂项目》水土保持验收工作,现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进行网上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若有问题反映,请来电或来函联系,也可向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备案部门(监督部门)反映。
(一)公示内容
《晟奥利用废料废渣生产配重砂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详见附件)
(二)公示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社会各界公众可在公示期内,查看附件,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提出意见和建议。联系人:赵玉兵,185****6669
建设单位:****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监测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