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6年7月26日我局拟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7月26日-2016年8月1日(5 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141
传 真:****813
通讯地址:**市**区莲前西路859号11楼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君尚广场项目 | **市**区环岛东路1803号 | **** | **市****公司 | 总租用面积为54999.88m2, 包括地下一层,地上五层,其****超市,地上一至五层为出租区,设置零售、餐饮、SPA、运动健身、书吧、电影院等。 | 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超市熟食加工区操作间上方安装集气罩,烹饪过程产生的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静电油烟净化设备进行处理,油烟废气处理达标后进入设置的专用排烟井道于屋顶空中排放,排放筒高约28m,且排放口应高出屋面1.5m,能够满足油烟排放口高于15m的要求。本项目熟食品加工区共配备4台静电油烟净化设备,总处理风量为72000m3/h,处理净化效率达85%以上,油烟经处理后排放浓度约为0.24mg/m3,能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2.0mg/m3”的要求。 (2)一~五层拟设置的餐饮业产生的油烟经过相应配套处理风量的油烟净化器装置处理后,排入排烟竖井引至四层屋面高出屋面1.5m以上排放。根据设计方案,本项目已在拟设置餐饮的区域设计8条油烟管道及油烟竖井,油烟竖井截面分别为1#1.2m×1.0m、2#2.2m×0.65m、3#1.8m×1.6m、4#1.2m×1.0m、5#1.7m×1.0m、6#2.3m×1.5m、7#3.0m×1.35m、8#1.2m×1.0m,根据类比可知,餐饮业油烟排气筒的排风速率一般控制在10m/s以内,因此要求各油烟竖井能承受的最大油烟处理风量分别为1#43200m3/h、2#51480m3/h、3#103680m3/h、4#43200m3/h、5#61200m3/h、6#124200m3/h、7#145800m3/h、8#43200m3/h。由以上处理风量以及每个标准灶台需要配备2000m3/h处理风量要求,本项目各餐饮区最多可设置标准灶台数分别为1#21个、2#25个、3#51个、4#21个、5#30个、6#62个、7#72个、8#21个,**端采用水膜除味净化器处理(具体见图4-7)。因目前项目引入的餐饮业规模尚不明确,本评价要求将来引进餐饮项目需另行环评报批;****环境保护局、厦****执法局、******委员会、****管理局等联合印发的“厦环联〔2014〕14号”文件的规定,属于大型餐饮项目(标准灶台数量≥6个)的则需要安装餐饮业油烟在线监控系统。 (3)根据装修方案,****超市生鲜区上方已设计要求安装排异味风管,异味通过收集引至5楼屋面排放,同时应做好食品的保鲜,防止食品腐坏。 运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1)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较大的设备采用隔音消音处理,包括在机房、风管上设消声器、消音静压箱等。 (2)空调机组统一安装在各层空调机房内,采取弹簧减震、底座加橡胶垫减震,以减小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空调室外机统一安装在固定外机位置。 (3)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和《**市噪声管理办法》,加强交通管理,严格管理和控制车辆鸣笛等,并在主要出入口设置禁鸣喇叭、车辆慢行等标志牌。 (4)项目投入使用后应加强管理,通过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有噪声影响的商业场所应严格按要求配套墙体吸声材料、隔声门、隔声窗等隔音设施,将商业噪声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5)加强对设备的检修,做到设备不“带病”开工,不出现事故性运行。 运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拟在区内东、西、北共设置4隔油池、东、北侧共设4个钢筋混凝土化粪池,钢筋混凝土化粪池总有效容积为400m3,埋设在地下,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化粪池,项目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停留时间≥12h)处理达到《**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2-2011)表1中的三级标准(即COD400mg/L,BOD5250mg/L,SS350mg/L,氨氮35mg/L)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运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物品废旧包装袋****回收站;食物残渣、隔油设备废油等餐厨垃圾收集后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废果蔬和工作人员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2 | 餐饮项目 | **市**区演武西路180-188****广场四层412号 | **市人本****公司 | **浩宏****公司 | **市人本****公司****门市**区演武西路180-188****广场四层412号,项目所在商业裙楼共为6层,项目位于4层,该场所由******公司提供租赁。项目主要经营中餐服务,目前项目所在场所处于装修阶段。 | ⑴废水 ****餐厅污水经隔油处理设施处理后汇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出水水质可以达到《**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2—2011)表1中的三级标准,再由市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最终进入**西海域北部海区。项目污水处理达标排放后,****处理厂不会造成冲击影响。 ⑵废气 项目运营期厨房产生的油烟,通过油烟处理设施处理后引至屋顶进行高空排放,其油烟排放口应满足高于所在建筑屋顶1.5m,不得低于15m,油烟最大允许排放浓度为2.0mg/m3等要求,油烟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⑶噪声 项目运营期配套设备经采取隔音、减振等降噪措施,并对场所总平面布置进行合理化设置,确保边界噪声控制在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标准限值以内。 ⑷固废 项目营运期内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外运卫****公司回收处理,油污废渣及废油脂由有资质相关企业回收处理,避免二次污染,对环境的影响不大。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3 | ****基地 | **区03-12片区前埔南路与文兴西路交叉口西南侧 | ****公司 | **闽科****公司 | ****基地总投资10.2亿元,拟建建筑为办公、酒店用房,用地面积21943.45㎡,用地面积26965.262㎡,总建筑面积100741.88㎡,由1#办公楼、2#~5#酒店及其配套建筑组成,其中1#~5#设置一层地下室(局部两层)。建筑高度:1#办公楼13层,高55.95m;2#酒店14层,高44.30m;3#酒店17层,高53.30m;4#酒店20层,高43.70m;5#酒店14层,高61.70m;开闭所1层,3.90m。预计2016年12月开工建设,2019年12月竣工,建设期3年 | 本项目产生的餐饮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它普通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化粪池处理,****处理厂处理。项目设备多放置于地下室的设备房内,根据预测结果,项目运营期间只要做好裙楼屋面的风机和空调机组的隔声降噪措施,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项目区域用电和天然气,为清洁能源,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食堂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达标后由专用烟道引至食堂所在裙楼屋顶排放,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餐厨垃圾应按要求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