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3日,****法院(以下简称“****法院”)作出(2026)苏0582破申38号《决定书》,决定对债务人****(以下简称“欣锦阳”)进行预重整,并于同日作出(2026)苏0582破申38号之一《决定书》,指定****公司担任欣锦阳的临时管理人。
为维护和保障各债权人公平受偿权益,尽快推进预重整工作,引入重整资金,实现重整成功目的,临时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向社会公开招募预重整意向投资人,发布如下招募公告,诚邀各界实力投资人实地考察、深度洽谈,共同盘活优质存量资产,依托区域产业发展红利,实现稳健经营与**共赢:
一、公司概况
VR链接:https://webresource.****.com/release/kf/app/index.html?hid=JDjiangsu_8655dc40-f6ac-4cf0-8e8f-34ce1a009ba1 domain=//vrhouse.oss-cn-shanghai.****.com/
****公司基本情况
欣锦阳成立于2011年9月6日,公司法定代表人贲永宝,工商登记注册资本为24,212.5万元,企业住所地****工业园区渤海**侧28号。经营范围包含:化学纤维品、聚酯切片的制造、加工、销售;机械设备的租赁,机械设备及零配件的购销;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自有房屋租赁及贸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资产情况
****公司资产状况的调查,欣锦阳现资产情况如下:
1.欣锦阳名下拥有位于金港镇保税区扬子江化工区渤海**侧28号共计1张不动产权证,合计建筑面积为138,908.86平方米的房屋所有权,以及宗地面积为129,341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
2.机器设备:欣锦阳的主要机器设备为变电设备、办公设备以及厂区配套设备。
注:相应资产价值目前处于评估阶段,最终资产清单及价值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准。
****公司核心优势
欣锦阳名下有金港镇保税区扬子江化工区渤海**侧28号房屋建筑面积138,908.86平方米的工业厂房,以及土地使用权宗地面积129,341平方米的工业用地,资产体量充裕,产权明晰完整。
欣锦阳地处**保税区化工产业核心板块,坐拥保税政策红利与临港区位优势,周边产业集群密集,新材料、精细化工、仓储物流等上下游企业集聚,工业载体租赁需求持续旺盛,区域发展潜力十足。同时,欣锦阳地块集中规整,改造及盘活空间充足,**方式开放灵活。
欣锦阳主营业务以工业不动产对外租赁为主,经营模式简单清晰、运营管理轻便高效。资产可整体出租,亦可分割分区灵活招商,适配不同类型企业入驻经营,持续创造稳定、可持续的租金收益。随着区域工业用地管控收紧,大宗优质存量工业资产稀缺性持续提升,资产抗风险能力强、保值属性突出,兼具稳定现金流回报与长期资产增值的双重价值。
二、意向投资人招募程序
(一)报名条件
1.主体资格。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认可并自愿遵守欣锦阳的本次投资人招募规则。
2.资金实力。意向投资人应当具备参与欣锦阳重整的资金能力,并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并能够在合理时间内支付保证金、投资款,且保证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3.历史信誉。意向投资人近三年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4.监管要求。意向投资人符****工业园的入园条件及相关部门要求(具体详询相关部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的要求。
5.行业背景。意向投资人(含其实际控制人或关联方)主要经营的产业或从业经验如能与欣锦阳的业务形成上下游的产业协同效应,能够持续产生正向收益,****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6.联合体投资。联合体报名的,应当提供联合报名的书面资料,并明确联合体之间对投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联合参与报名,以一个参评人的身份参与报名遴选,且其中至少有一个意向投资人应符合以上全部资格条件。每一意向投资人仅可同时参与一个联合体进行报名。
7.其他。临时管理人根据重整工作需要认为意向预重整投资人应当符合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地点
意向投资人应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方式向临时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一式四份),同时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临时管理人邮箱(报名邮件请注明“欣锦阳意向投资人报名”)。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29日24时止
报名地址:**市高新区滨河路610****广场8号楼**资管大厦1505
联系电话:188****0398(张经理)
邮箱地址:****@sz-amc.com
2.报名材料
意向投资人应在规定时间提交如下报名材料:
(1)预重整投资报名函,载明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人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业绩情况、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等信息)、初步投资方案等内容,如有相关项目经验的也可说明并提供证明材料。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报名的,需要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与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材料、送达地址确认书、同意参与本次招募并按照招募方案履行的股东会决议;公民报名的,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材料、送达地址确认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模板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银行账户确认书模板详见附件2)
(3)资金实力及投资资金来源说明,附上资信证明、资产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以证明具有投资实力。
(4)以联合体方式报名的,意向投资人应提交**协议书,并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投资人应同时按要求提供前述相关资料,联合投资人应就本次报名承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报名承诺函(见附件3);
(6)保密承诺函(见附件4);
(7)联合体承诺函(见附件5,联合体投资人适用)
注:上述报名材料纸质版应装订成册,提交一式四份,意向投资人为企业法人的,每份均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和骑缝章;意向投资人为自然人的,每份材料应由本人签字捺手印;如意向投资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在提交的文件上需加盖公章或签字捺手印,牵头投资人加盖骑缝章或签字捺手印,并由牵头投资人负责提交上述报名材料。所有附件模板内容不接受任何实质性修改。
(三)初步筛选
临时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将审核结果通知意向投资人。如报名材料需补正,意向投资人应在临时管理人要求的时限内补正并再次提交材料,否则视为意向投资人未完成报名。初步审核通过的意向投资人,应在审核结果通过通知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临时管理人指定账户交纳预重整尽调保证金【人民币伍拾万元(¥500,000.00)】,如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本次招募。
联合体投资人交纳保证金:联合体投资原则上由牵头意向投资人统一缴纳保证金,联合体成员内部自行就交纳金额分配进行调剂。如联合体在提交预重整投资方案阶段前发生成员变动,交纳金额由联合体成员内部自行解决,临时管理人不因成员变动进行单独退还或补交。
尽调保证金退还:如经遴选、评审等招募程序后未被确定为最终预重整投资人,且经确认在预重整程序中不存在泄密、妨碍临时管理人工作等相关违约违法行为的,未中选投资人已缴纳的尽调保证金将在最终预重整投资人结果确定后由临时管理人安排无息退还。
(四)尽职调查
通过初步筛选且成功缴纳预重整尽调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可联络临时管理人开展相关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欣锦阳开展尽职调查工作,****调查所需的费用自行承担。临时管理人将配合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同时临时管理人亦有权对意向投资人进行尽职调查,核查意向投资人参与本次招募相关的资格、条件。尽职调查具体要求和时间以临时管理人后续通知为准。是否开展尽职调查由意向投资人自行决定,无论是否尽调,均视为意向投资人对重整标的物的知悉认可并自愿承担法律风险。
(五)提交预重整投资方案
完成尽调保证金交纳的意向投资人,可按照临时管理人要求的时间、条件提交具备法律约束力的预重整投资方案(具体时间根据预重整各项工作进度另行通知)。意向投资人未提交或逾期提交投资方案,视为放弃遴选资格以及放弃继续参与投资。
意向投资人所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重整范围、重整模式、重整资金及支付、经营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经营管理团队、**配置、经营目标等)、债务调整和清偿方案等。
提报有约束力的预重整投资方案后至遴选结果确定前,意向投资人原则上不得退出,否则临时管理人有权没收该意向投资人已交纳的尽调保证金。
(六)遴选投资人
临时管****人民法院****管委会的监督下,基于公平、公正的原则,从意向投资人的投资方案、资金实力、业绩规模、产业协同性等方面综合考虑进行审查、评审。如有多家意向投资人报名参与重整的,临时管理人将通过遴选方式确定预重整投资人,具体遴选要求和规则在临时管****人民法院同意后确定,临时管理人将按要求和规则确定预重整投资人,具体以临时管理人后续通知为准。
经最终遴选确定的预重整投资人,在收到中选通知后应在临时管理人要求的期限内另行支付投资保证金,投资保证金金额将由临时管理人在中选通知同时一并告知中选投资人,投资保证金接受账户与尽调保证金接受账户信息一致。
(七)签署投资协议
中选投资人按时足额缴纳投资保证金后,欣锦阳将在临时管理人的指导下与中选投资人在临时管理人要求的期限内完成预重整投资协议的签署。中选投资人交纳的尽调保证金和投资保证金将作为其投资协议的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在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该履约保证金将作为投资人的投资价款(不计息)。未按本公告要求签署投资协议且经催告后仍未签署,或签署后未能及时足额履行的,将更换投资人或重新开展招募工作。如中选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另行支付投资保证金,或未在临时管理人要求期限内签署预重整投资协议且经催告后仍未签署,或签署后未能按投资协议约定及时足额履行的,将视为违约,临时管理人有权没收其交纳的尽调保证金和投资保证金,并更换投资人或重新开展招募工作。
三、保密义务
临时管理人向意向投资人提供的且未以任何形式公开披露的债权人、债务人信息、数据、资料,以及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过程中获取的全部资料信息等,意向投资人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和制定预重整投资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临时管理人有权没收保证金并要求违反该保密义务的意向投资人赔偿损失。
四、联合体投资人成员的调整
意向投资人采取联合体方式投资的,应当有牵头意向投资人,负责联合体参与本次投资的全部事项,并取得联合体其他成员的充分授权。在提报有约束力的重整投资方案前,除牵头意向预重整投资人外其余联合体成员如发生变动,该变动不得导致联合体不符合投资人报名资格。联合体成员发生变动的,牵头意向投资人应当取得新成员(如有)的充分授权,并于联合体成员发生变动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向临时管理人备案。提报有约束力的重整投资方案后至遴选结果确定前,联合体成员原则上不得发生变动。中选后,联合体成员的变动需取得临时管理人同意且不得影响预重整投资协议及其他相关文件的签署、执行。
联合体内部的关系、纠纷由牵头意向投资人及其他联合体成员自行解决,且不得影响预重整投资方案提交、预重整投资协议签署等本次招募的相关工作。本次招募各阶段,联合体任一成员违约的,视为整个联合体违约,临时管理人及债务人有权向联合体任一方或全体追究违约责任。
五、特别说明
1.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重整投资人同等适用,临时管理人将根据预重整进展情况适时发布后续通知。
2.本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公告内容不构成临时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
3.本次预重整招募程序仅作为债务人是否具备重整价值及重整条件的判断依据,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投资方案经债权人****人民法院裁定进入重整程序后,意向投资人方才成为重整投资人,保证金或投资人资格拍卖款转为重整投资款的组成部分。
4.****公司情况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预重整临时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应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5.本公告由临时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临时管理人。如欣锦阳预重整案发生重****人民法院提出要求,临时管理人可以中止或撤回本招募计划。本招募计划中止或撤回的,临时管理人无需对投资人所投入的工作进行任何补偿。由于各种因素可能导致的不可预期变化,临时管理人有权根据需要变更招募事项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加招募的意向投资人需无条件接受可能的变化,并根据临时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招募进程。如有变化,届时请以临时管理人的通知为准。
特此公告!
****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获取更多项目信息,****交易中心:邹经理,0512-****7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