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场改扩建工程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服务设施及家具(柜台、座椅等)采购安装项目更正公告 | ||
| 更正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2026-05-09 | |
| - | 公告子包数量- | |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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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机场改扩建工程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服务设施及家具(柜台、座椅等)采购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于2026年4月28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集团官网同步发布招标公告,本次澄清答疑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现对投标人的提问回复及澄清事项答复如下: 一、对投标人的提问回复: 问题1:关于投标样品的疑问:在《附件一 **机场综合交通枢纽GTC旅客座椅规格书设计要求》第10页中“a.单排座椅样式:两个座椅加一个行李搁板“2S+1T"数量:一套;b.座椅颜色:一个灰色(或黑色)座椅+两个彩色,行李搁板颜色自行定义。”两条内容形容样品分别为2个座位以及3个座位,存在矛盾。问:请明确提供的座椅样品是否仅为2个座位,1个座位为灰色(或黑色),1个座位为彩色。 回复:《附件一 **机场综合交通枢纽GTC旅客座椅规格书设计要求》第2.3.1.5“b.座椅颜色:一个灰色(或黑色)座椅+两个彩色,行李搁板颜色自行定义”修改为“b.座椅颜色:一个灰色(或黑色)座椅+一个彩色,行李搁板颜色自行定义”。 问题2:关于投标样品的疑问:在《附件一 **机场综合交通枢纽GTC旅客座椅规格书设计要求》第11页中“h.躺椅的组合样式参考如下图,2位躺椅及1个行李搁板为一组,行李搁板设置于2位躺椅之间”;而在第5页中“3、设备清单”并没有躺椅产品的供货。问:请确认躺椅样品取消及躺椅有关的技术资料与本次招标无关。 回复:本次招标暂不考虑躺椅,无需提供躺椅样品。 问题3:在《附件一 **机场综合交通枢纽GTC旅客座椅规格书设计要求》第22页中“4.5艺术座椅”的技术要求;而在第5页中“3、设备清单”并没有艺术座椅产品的供货。问:请确认艺术座椅有关的技术资料与本次招标无关。 回复:本次招标暂不考虑艺术座椅,无需提供艺术座椅样品。 问题4:在《附件一 **机场综合交通枢纽GTC旅客座椅规格书设计要求》第16页中“4.2.5.4、【*】椅座结构整体负重不低于200KG,椅背的整体负重能经受不低于100KG的测试;强度测试符合 GB/T10357.3-2013 《家具力学性能试验椅凳类强度和耐久性》的要求,并提供相应检测报告”。问:GB/T10357.3-2013《家具力学性能试验椅凳类强度和耐久性》标准里面根本不存在有关于“椅座结构整体负重不低于200KG,椅背的整体负重能经受不低于100KG的测试”,详见GB/T10357.3-2013测试项附表。标准里面只有《附件一 **机场综合交通枢纽GTC旅客座椅规格书设计要求》第18页中“4.2.5.11、【*】座椅强度测试内容:(a) 椅座静态负荷测试:2000 N,10 次 (b)椅背静态负荷测试:700 N,10次”,请确认并取消“4.2.5.4、【*】椅座结构整体负重不低于200KG,椅背的整体负重能经受不低于100 KG的测试;强度测试符合 GB/T10357.3-2013 《家具力学性能试验椅凳类强度和耐久性》的要求,并提供相应检测报告” 的技术要求。(因公告无法显示图片,附图见本更正公告附件) 回复:《附件一 **机场综合交通枢纽GTC旅客座椅规格书设计要求》第4.2.5.4“【*】椅座结构整体负重不低于200KG,椅背的整体负重能经受不低于100KG的测试;强度测试符合 GB/T10357.3-2013 《家具力学性能试验椅凳类强度和耐久性》的要求,并提供相应检测报告”修改为:“(1)椅座结构整体负重不低于200KG,椅背的整体负重能经受不低于100KG的测试。(2)【*】强度测试符合《家具力学性能试验椅凳类强度和耐久性》(GB/T10357.3 -2013或GB/T10357.3 -2025)中家具力学性能式样椅凳类稳定性、抗压性和耐用性的要求,并提供相应检测报告。” 问题5:在《附件二 **机场综合交通枢纽GTC服务柜台设施设计要求》第14页中“2.2.2投标样品要求,承包人必须提供 1:1 比例的典型值机柜台及服务柜台转角切片。”而在第7页中“1.2.2、旅客服务柜台设备要求”中并没有典型值机柜台产品的供货。问:请确认典型值机柜台样品取消及典型值机柜台有关的技术资料与本次招标无关;另外为统一标准,请提供服务柜台转角切片详细图纸,以及明确服务柜台转角切片转角切片具体范围。 回复:(1)本次招标不包含典型值机柜台,无需提供典型值机柜台样品。 (2)服务柜台转角切片须完整反应整体柜台转角处理工艺,转角切片与柜台同高度(切片见下图)。(因公告无法显示图片,附图见本更正公告附件) 问题6:在《附件二 **机场综合交通枢纽GTC服务柜台设施设计要求》第14页中“2.2.2投标样品要求,提供600mm X 600mm规格板材(不锈钢板材、多层板、防火板、抗倍特板、人造石)。”在第23页中4.2.12普通柜台细则要求 “(3)工作台面层采用25mm厚浅灰色抗倍特板。” 而在第7页中“1.2.2、旅客服务柜台设备要求所有工作台面12mm白色人造石,内衬18mm多层板内贴防火板,”,在此次柜台供货中,工作台面使用人造**面,没有使用抗倍特板。问:请确认抗倍特板样品取消及抗倍特板有关的技术资料与本次招标无关。 回复:(1)本次招标不包含抗倍特板工作台,无需提供抗倍特板工作台样品。 (2)旅客服务柜台设备要求所有工作台面为12mm白色人造石,内衬18mm多层板内贴防火板。 问题7:根据招标文件附件“附件二 **机场综合交通枢纽GTC服务柜台设施设计要求”中要求的第4页,本技术要求与图纸的规定和要求基本是一致的,应互相对照阅读和使用。如果本技术要求与图纸中有明显未提到的细节,或在涉及到本技术要求中任何条款的叙述中没有明显的规定,都应被认为指的是采用发包人可以接受的标准和规范。在本技术要求与所附图纸都有叙述的,但承包人在投标前的澄清答疑中未做询问的,以发包人理解所做出的解释为准。 招标文件和技术要求中没找到有柜台的图纸,请提供图纸。 回复:招标阶段不提供服务柜台图纸,由中标单位进场后完成二次深化设计并报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确认。 问题8:根据招标文件“附件二 **机场综合交通枢纽GTC服务柜台设施设计要求”*2.2.2投标样品要求、承包人必须提供 1:1 比例的典型值机柜台及服务柜台转角切片。样品须拆除所有包装,在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段内摆放至指定地点,****公司进行标记。样品柜台需事先组装完毕,除指定部位外,任何部位不得出现承包人名称及企业形象、LOGO、商标等特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材料样品须拆除包装,与柜台样品摆放在一起。 根据“**机场改扩建工程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服务设施及家具(柜台、座椅等)采购安装项目分项价格表”,清单没有典型值机柜台清单,请确认是否需要整个值机柜台的样品并提供值机柜台和服务柜台转角切片的图纸,另外如果本项目需提供柜台成品的样品,根据柜台样品生产时间至少15-20天,能否顺延期本项目的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回复:(1)无需提供整个值机柜台样品。 (2)招标阶段不提供值机柜台图纸,由中标单位进场后完成二次深化设计并报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确认。 (3)服务柜台转角切片图详见问题5的回复。 问题9:根据招标文件“附件二 **机场综合交通枢纽GTC服务柜台设施设计要求” 、4.1.4个性需求、值机柜台、登机柜台正面需开槽内嵌定制发光LED灯机场LOG0标识。服务型功能性柜台立面正面需开槽内嵌定制发光功能指示标识及对应文字。 ****公司及机场驻场单位等须增加相应的个性元素装饰需求的,投标人须满足并完成其需求。招标文件仅明确柜台的用途,具体的个性元素装饰需求在中标后与相关单位协商、深化完善,相关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需求包含(但不限于):****公司柜台正****公司的装饰元素(如logo);值机柜台考虑两个柜台之间的连接。 旅客服务柜台设备要求中没有值机柜台和登机柜台产品。 回复:《附件二 **机场综合交通枢纽GTC服务柜台设施设计要求》第4.1.4个性需求中“值机柜台、登机柜台正面需开槽内嵌定制发光LED灯机场LOG0标识。服务型功能性柜台立面正面需开槽内嵌定制发光功能指示标识及对应文字”修改为:“服务柜台正面需开槽内嵌定制发光LED灯机场LOG0标识。服务型功能性柜台立面正面需开槽内嵌定制发光功能指示标识及对应文字”。 问题10:根据招标文件“附件一 **机场综合交通枢纽GTC旅客座椅规格书设计要求” 2.3.1.5: 【*】投标样品: h.躺椅的组合样式参考如下图,2位躺椅及1个行李搁板为一组,行李搁板设置于2位躺椅之间。 座椅清单中没有躺椅产品,是否需要提供躺椅的样品 回复:本次招标暂不考虑躺椅,无需提供躺椅样品。 问题11:根据招标文件“**机场改扩建工程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服务设施及家具(柜台、座椅等)采购安装项目分项价格表”清单中没有躺椅货物,但是“附件一 **机场综合交通枢纽GTC旅客座椅规格书设计要求”座椅技术要求有(含躺椅)的技术要求,这技术要求中(包括“*”项实质性响应条款)的含躺椅,请问需提供躺椅的相关技术资料吗 回复:本次招标暂不考虑躺椅,无需提供躺椅相关技术资料。 问题12:根据招标文件“**机场改扩建工程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服务设施及家具(柜台、座椅等)采购安装项目分项价格表”清单中没有艺术座椅但是招标文件附件“附件一 **机场综合交通枢纽GTC旅客座椅规格书设计要求” 4.5艺术座椅、4.5.1、4.5.2、4.5.3技术条款,请问需要提供艺术座椅的技术资料吗 回复:本次招标暂不考虑艺术座椅,无需提供艺术座椅相关技术资料。 问题13:关于“附件三 **机场综合交通枢纽GTC母婴室设施技术要求规格书”其中的、置物桌、主要技术规格中的(提供实木松木板甲醛释放量检测报告)、(提供木蜡油8大重金属检测报告)、(提供五金件8大重金属检测报告)等,根据招标清单此产品数量只有1张,上述检测报告能否在供货时提供 回复:中标单位进场后供货时提供。 问题14:关于“附件五 **机场综合交通枢纽GTC员工餐厅家具设计要求”其中的3.3员工餐厅材质选择,要求的检测报告能否在供货时提供 回复:中标单位进场后供货时提供。 问题15:关于“附件六 **机场综合交通枢纽GTC旅客垃圾桶设计要求”其中的3.1材料及其他要求,要求的检测报告能否在供货时提供 回复:中标单位进场后供货时提供。 问题16:根据招标文件“附件二 **机场综合交通枢纽GTC服务柜台设施设计要求”,第8页中清单中的L1层,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中里面有一个“附件三 **机场综合交通枢纽GTC母婴室设施技术要求规格书”这里插入这个附件是什么意思呢,是否笔误 回复:删除此处《附件三 **机场综合交通枢纽GTC母婴室设施技术要求规格书》。 问题17:员工餐厅家具、母婴室、旅客垃圾桶的设计文件要求中交货期都是 2026年4月 30 日前完成所有货物的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业主使用。 时间与招标文件1.2.5 √交货期: 2026年7月31日前完成所有旅客服务柜台、休息座椅、员工餐厅设施、卫生间垃圾桶、母婴室设施、无障碍设施等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建设单位使用;时间有冲突,具体与哪个时间为准 回复:以招标文件“1.2.5 √交货期:2026年7月31日前完成所有旅客服务柜台、休息座椅、员工餐厅设施、卫生间垃圾桶、母婴室设施、无障碍设施等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建设单位使用”为准。 问题18:根据招标文件“附件二 **机场综合交通枢纽GTC服务柜台设施设计要求” *2.2.2投标样品要求、提供600mm X 600mm规格板材(不锈钢板材、多层板、防火板、抗倍特板、人造石)。提供五金件(包括把手、铰链、锁、抽屉轨道)。样品应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每件样品需粘贴承包人名称标签,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委员会作为评标的参考。 样品采用暗标的方式评选,以上内容又要求要贴承包人名称标签。请问是否要贴承包人名称标签 回复:本项目投标样品及配件均采用暗标评审;所有投标样品及配件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企业标识、LOGO、商标、品牌形象及其他任何可直接或间接判断出投标人身份的特征信息。 二、本项目补充澄清内容: 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顺延至2026年5月27日9:00时(**时间)。标书代写 本次招标澄清及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招标澄清及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招标澄清及答疑文件为准,其他不变。敬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县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731-****1970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花园东路11号**大厦8层801 联 系 人:仇海明、吴** 电 话:010-****51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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