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克GL8商务车、大众车处置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09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别克GL8商务车、大众车处置交易公告

项目名称

别克GL8商务车、大众车处置

项目编号

****

委托方

****

委托方承诺

委托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交易机构

****中心

服务机构

****

公告及

竞价要求

1.公告期:自2026年5月9日起至2026年5月18日17:00止。

2.网络连续竞价自2026年5月19日09:00开始,分为自由竞价、延时竞价两阶段。自由竞价的时间为10分钟,期间可以自由报价,自由竞价结束后,进入3分钟的延时竞价阶段,延时竞价阶段中,一旦有意向方报出新的价格,限时竞价时间重新恢复到3分钟,直至没有新的报价产生,电子竞价系统自动结束。最终报价(等于或高于转让底价)最高者即成为成交人。

3.竞价顺序按标的顺序依次进行,即标的1竞价结束后,进行标的2竞价,以此类推。意向方须关注竞价过程及意向标的开始时间,非因竞价系统原因导致意向方未及时参与竞价的,交易风险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4.本项目****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一、转让标的情况

1.本次转让资产为别克GL8商务车、大众车共8辆,分为8个标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标的内容

车牌号

厂牌型号

车辆识别代号

登记日期

行驶里程(km)

保险到期日

转让底价(万元)

交易保证金(万元)

每轮加价幅度(元)

1标的

别克GL8一辆

皖KJ1Z91

别克牌SGM6531UBA1

LSGUA84L8KF054040

2019.11

约168595

2025.11

3.97

1

200

2标的

别克GL8一辆

皖KN2S25

别克牌SGM6531UBA1

LSGUA84L2KF054003

2019.11

约120788

2025.11

4.06

1

200

3标的

别克GL8一辆

皖K39K67

别克牌SGM6531UBA1

LSGUA84L7KF054031

2019.11

约125661

2025.11

4.06

1

200

4标的

别克GL8一辆

皖KLY752

别克牌SGM6531UBA1

LSGUA83L5KF019960

2019.5

约156720

2026.6

3.92

1

200

5标的

别克GL8一辆

皖KN7L17

别克牌SGM6531UBA1

LSGUA83L1KF023441

2019.4

约101886

2026.6

3.88

1

200

6标的

大众迈腾一辆

皖KGQ261

大众迈腾FV7207FBDCG

LFV3A23C4L****587

2020.8

约69478

2025.8

5.91

1

500

7标的

大众途安L一辆

皖KJ1A63

大众途安SVW6453ETD

LSVSH60R7KN017819

2019.11

约62996

2025.11

4.12

1

200

8标的

大众途观L一辆

皖KJ3L13

大众途观SVW6451NED

LSVX425N6J****696

2018.7

约50598

2026.7

3.66

1

200

注:受让方需支付评估费用为150元/辆。

2.上述资产转让已经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同意处置,**泰祥二****公司出具了皖泰评字(2026)第011号《鉴定评估报告书》,对应标的资产评估总价值为人民币33.58万元,资产评估结果已经有权部门备案。

价款支付

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于《资产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户名:****中心;开户银行:****银行****路支行;账号:767********098682)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交易服务费及评估费。

标的展示

转让标的现存放于:**市公交六场,地点为**省**市**区颍西街道G345(启那线),展示时间为本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2:00,14:30-17:00,联系方式见本公告第八项“联系方式-现场踏勘”。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踏勘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的踏勘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

二、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的要求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项目登记及竞价。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转让条件

1.****中心及****仅就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负有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本公告已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但标的实物仍可能存在未能知晓的瑕疵、故障、损坏,委托方、****中心及****不对标的车辆的里程数、车况、性能、配置、价值、可用性、质量、维修历史、是否发生事故、是否符合上路及年检状态等进行保证。

2.意向受让方应按标的展示要求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转让标的,****管理部门查询标的车辆使用及违章情况,自行了解标的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凡交纳交易保证金、通过资格审核获得竞价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充分知晓并认可标的车辆的里程数、车况、性能、配置、价值、可用性、质量、维修历史、是否发生事故、是否符合上路及年检状态等现状,并自行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不了解标的车辆的里程数、车况、性能、配置、价值、可用性、质量、维修历史、是否发生事故、是否符合上路及年检状态等现状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转让价款、拒不办理成交确认和资产交接等相应手续。公告披露的所有标的资产图文信息仅作参考,不作为成交后交付依据,转让标的交付类型、数量和交付状况以受让方现场踏勘时的现状为准,受让方不得在成交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3.成交后,委托方将按规定向受让方开具车辆转让价款增值税发票,评估机构向受让方开具评估费用发票。转让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4.受让方支付转让价款、评估费和交易服务费后,委托方提供相关资料协助受让方办理标的交接手续,提车日期以委托方通知时间为准(通知方式包括以短信、微信、电话方式通知到受让方的电话号码)。

5.车牌号不随车辆一并转让。车辆移交之前如有逾期年审、保险等全部由受让方负责处理,过户手续的办理及所涉及的全部税费等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费用标准请咨询车管部门。委托方将车辆交付给受让方过户过程中发生的事故、维修以及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均由受让方承担。车辆自移交之日起至过户等手续办理结束之日止,在此期间车辆如发生一切交通事故、交通违章、安全事故责任、损毁、丢失、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意外事故等问题,均由受让方承担。

6.对于带有标识的车辆,成交后,受让方须在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前自行完成车身所有标识(含文字、图案、徽标、专属涂装及其他可识别为业务车辆的标识类内容)的彻底清除,清除标准为无任何标识残留、无法从外观识别该车辆曾为业务用车。若受让方未清除标识或未彻底清除即使用车辆,因此产生的一切行政违法责任、民事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均由该标的受让方独立承担;因该车****机关查处的,由该标的受让方自行接受行政处罚、缴纳罚款并整改;因留存标识引发他人误认、造成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该标的受让方全额赔偿;涉嫌刑事犯罪的,****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7.因受让方原因致使逾期提车的,每逾期1个工作日,受让方按500元/辆的标准向委托方赔偿违约金,逾期10个工作日不提车的视为受让方放弃标的,委托方有权取消其受让方资格,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车辆由委托方收回,再行处置。

8.受让方在提车时,因无法启动、需要匹配钥匙、轮胎无气需要拖移车辆、更换电瓶或维修的,受让方自行解决,费用自行承担。

9.受让方须在提走车辆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车辆过户、转籍等手续,逾期造成的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所交交易保证金不冲抵车辆转让价款、交易服务费及评估费,只有在办完过户等相关手续,且经委托方同意后返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如受让方未在前述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车辆过户、转籍等手续,除委托方有权不予返还其交易保证金外,委托方还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将车辆拖移至指定地点停放,由此产生的拖车费、停车费等全部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同时,委托方有权收回车辆的处置权,另行处置车辆,受让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且应无条件配合办理解除过户等必要手续。

10.车辆因发动机号或车****车管所办理的,由委托方提供变更依据,协助受让方办理变更车辆注册手续。

11.车辆过户时,若交强险已过期需重新购买、车船税需补缴的,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若受让方委托委托方代为协助补缴交强险、车船税,补缴的交强险费用仍全部由受让方承担(无发票)。****管理部门对车辆过户入籍有不同规定,请受让方自行详细了解当地的车辆管理政策、限购政策和环保政策等规定。****管理所不接收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委托方不因此予以退款和退车。

12.受让方需遵守委托方管理制度,按委托方要求办理相关事宜,凡因不遵守委托方单位制度或不按照委托方要求给委托方带来损失的,将扣除相应的违约金;造成负面影响或事故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13.如受让方未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办理、处置所成交标的,造成的一切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由于保管及使用不当,可能导致的一切后果,将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追究受让方的责任。

14.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价,须自2026年5月18日17:00前通过“**市公共**交易网(https://jyzx.****.cn/)”上传提交相关资格审核资料并完成交易保证金缴纳,如超过规定时间,不予审核(包括但不限于因意向受让方所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或规定而被退回的),待资格审核资料及交易保证金审核结束后方能获得竞价资格。须上传提交如下资料:

(1)企业参与,应上传提交下列资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法人身份证扫描件(扫描件需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现场踏勘承诺书》《承诺书》(所有文件签字处需加盖公章);

③交易保证金交纳凭证(交易保证金交款人须与意向受让方保持一致)。

(2)自然人参与,应上传提交下列资料:

①意向受让方身份证扫描件;

②意向受让方本人签署的《现场踏勘承诺书》《承诺书》(所有文件签字处需按手印)。

③交易保证金交纳凭证(交易保证金交款人须与意向受让方保持一致)。

15.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确认竞价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提交资格审核资料的,包括但不限于因意向受让方所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或规定而被退回的。

(2)资格审核资料不齐全的。

(3)不满足资格要求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6.意向受让方应当对其提交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发现或被投诉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竞价资格或成交人资格,交易保证金及已缴纳的所有款项不予返还,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均由其自行承担。

17.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本公告附件《资产转让合同》。

四、受让方的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络连续竞价,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最终成交结果以结果公告为准。

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竞价系统信息与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终止)项目造成竞价中止(终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五、意向受让方参与方式

市场主体库登记

符合本项目对意向受让方的资格要求,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登记注册的方可参与本项目登记。具体方式如下:

1.意向受让方为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的,须凭借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以下简称“CA”),在“**市公共**交易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页面点击“立即登录”,使用CA进行登录。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完成**政务服务网实名认证注册,在“**市公共**交易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页面点击下方的“安****认证中心登录”通过**政务服务网跳转登录。

具体操作流程参见附件《竞价须知》。

交易保证金交纳

交易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银行****公司

200********866****83088

****银行****公司**支行

623********00085633

****银行****营业部

200********866****89986

****银行****公司

200********866****90117

注意事项:

1.交易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转账备注:项目编号****)。

2.交易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须确保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交纳至以上任意一账户。网上登记系统将在到达公告截止时间时自动关闭。如因账号错误、交易保证金数额不足、交易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交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记成功,****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标书代写

3.保证金缴纳账号的户名和参与本次竞价的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务必一致,否则交易保证金无法验证通过,将视为未缴纳,无法参与竞价。

项目竞价

1.意向受让方应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18日17:00前登录**市公共**交易系统,完成登录、主体库信息登记。

2.竞价规则详见《竞价须知》《**市公共**交易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

重要提示:请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受让方应尽量在自由报价期内充分报价,在延时竞价期内及时报价。

交易服务费收取

1.交纳时间:受让方于成交确认书及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交易中心账户一次性付清交易服务费(户名:****中心;开户银行:****银行****路支行;账号:767********098682)。

2.交易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标的成交价500万元以下的部分,收取比例为标的成交价的3.2%;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3%;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为2%;超过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为1%,超过10000万元至50000万元的部分,为0.96%;5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为0.2%。标的交易服务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注:1.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内完成注册、登记及交易保证金交纳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注册、登记及竞价等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竞价须知》。

2.意向受让方一旦参与登记及竞价,即视为对本公告内容的全部响应,自愿接受并同意按照相关程序参与本次转让活动。

六、竞价后相关程序

结果公告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中心将在网站上发布结果公告。

交易保证金处置

1.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不计息)。

2.交易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受让方交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3.受让方未按交易文件规定时间内支付转让价款或拒绝办理成交确认或资产交接等手续的,委托方或交易服务机构有权扣除受让方的全部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委托方指定的账户。

七、其他说明

1.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交易中心、****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委托方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交易中心、****对转让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2.对本项目公告内容要求澄清或有异议的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交易中心提出,逾期递交的不予受理。

3.****中心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交易中心、****中心网站及时发布(网址:https://jyzx.****.cn/、https://www.****.cn),该公告内容为转让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受让方具有约束力。意向受让方应主动上网查询。****中心不承担意向受让方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中心可以视具体情况,**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标书代写

八、联系方式

现场踏勘

联系人:王主任,联系电话:0558-****612

主体库登记

联系电话:010-****3801转6-1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杨工,联系电话:0551-****3191、****3192(**市**新区**大道4872****中心A9幢****集团4楼)

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512-****8516

本项目意向受让方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交易中心。

附件下载1标书代写
附件下载2标书代写
附件下载3标书代写
附件下载4标书代写
附件(4)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5-09
招标公告
别克GL8商务车、大众车处置交易公告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