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职工健身房第三方管理机构招标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利民西路189号**银泰城B-014-015
中标(成交)金额:固定价格(10节以下:120 元/节,10节及以上:100元/节)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职工健身房第三方管理机构招标 服务范围:三方机构须固定配备专业健身指导教练不少于2名,专职负责职工日常健身指导、科学健身宣教、健身动作纠正、健身计划制定等服务,满足职工多样化、专业化健身需求。 服务要求:1.****中心各项管理规定,服从中心统一监督、管理与调度。 2.保证健身房开放时间内至少有1名教练在岗提供指导服务。3.建立日常管理台账,包括器材巡检记录、安全巡查记录、教练考勤、私教服务登记等。4.****中心名义开展商业宣传、严禁私自接纳外部人员、严禁违规经营。 服务时间:1年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需求中的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卢靓、汪亦娟、聂茂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支付标准:按采购文件约定执行
收费金额:1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磋商
二、无效投标单位:无
三、中标单位业绩:(1****体育馆内健身房经营**协议;(2)**奥烽体能健身房委托管理协议;(3****指导中心常态化运行服务项目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广场A2座1031,联系电话:186****1745。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3-****981。
五、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要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区瑞祥路88****广场B3座
联系方式:0553-****981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广场A2座10楼
联系方式:186****17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融
电话:186****1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