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环审〔2026〕29号
**乌拉山至海****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G0616乌拉山至海流图段高速公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G0616乌拉山至海流图段高速公路项目为**项目,线路经过**、**县、**,全长87.501km。**两条连接线,**连接线全长10.304km,****园区连接线全长11.16km。全线**大桥2766.4m/13座、中桥1923.26m/29座,小桥36.06m/2座,涵洞84道。**互通式立体交叉4处,分离式立体交叉1806.46m/13处,改路46669m/104处,通道桥57处,通道涵46座,管线涵1道。
该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根据《报告书》结论,本项目在全面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有效的缓减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本项目按照《报告书》所列的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建设。
二、工程在建设和运营中,重点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先进行表土剥离,集中堆存,并设置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用于植被恢复;临时堆土场四周边缘设置排水明沟;运输车辆沿施工便道行驶,不随意增加施工便道占地。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清除硬化混凝土,及时回填表土,进行植被恢复。
2.运营期:加强恢复植被养护工作,对路基两侧种植的植物定期进行抚育、管理和养护。
(二)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避免在风速过大时作业,根据天气情况,定期对裸露的施工道路和施工场所洒水;土方的运输和临时存放采取防风遮挡措施,运输车辆使用苫布遮盖;各类站场原辅材料封闭运输,粉状物料筒仓贮存,砂子、石子等在密闭堆棚贮存。
混凝土拌合站、水稳土拌合站内的水泥筒仓、粉煤灰筒仓废气经各自仓顶配套振动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混凝土搅拌机搅拌过程中的粉尘经集尘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境内1#混凝土拌合站、2#水稳拌合站、3#混凝土拌合站、5#混凝土拌合站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含2025年修改单)表2大气污染物有组织特别排放限值。**境内8#混凝土拌合、水稳土拌合站颗粒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含2025年修改单)表1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厂界颗粒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沥青拌合烘干滚筒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振动筛、热料仓、溢料仓、热料提升工序及矿粉罐呼吸产生的颗粒物,合并汇入设备自带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境内6#沥青+水稳拌合站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含2025年修改单)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境内8#沥青+混凝土+水稳土拌合站+石方加工点颗粒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含2025年修改单)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沥青保温系统利用导热油炉,导热油炉燃油废气经8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沥青拌合导热油炉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林格曼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油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沥青拌合废气、沥青储存及成品出料废气合并收集后,经沥青拌合设备自带旋风除尘器+防油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三级处理装置处理。厂界无组织沥青烟、苯并[a]芘、非甲烷总烃、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沥青铺摊过程尽量缩短沥青料在摊铺现场的时间,碾压时防止粘连少量洒水,路面摊铺沥青烟等无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及要求。
2.运营期:加强道路管养与交通疏导培训,减少车辆拥堵怠速尾气污染;严控散装物料运输车辆,杜绝超载、撒漏上路;道路沿线配植净化空气树种并做好绿化管护。
(三)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通过设置沉淀池尽可能收集施工场地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或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桥梁工程避免汛期施工,选在非雨季施工;拌合站、预制场内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防渗旱厕收集,定期清掏处理。
2.运营期:****中心、收费站、****服务区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沉淀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夏季用于服务设施区绿化和降尘,冬季储存池内暂存,由罐****处理厂处理。
(四)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日常维护保养;所有经过敏感点的路段避免夜间施工,避免多种施工机械同时作业。
2.运营期:结合当地生态建设规划,加强公路工程征地范围内的绿化工作;加强机动车辆管理,在通过沿线敏感点路段设减速带、测速监控设备,禁鸣标志。
(五)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沥青拌合站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分别用专用容器收集,并加盖密封,直接送有资质单位处置,不暂存;各站场除尘灰不落地直接返回生产系统配料槽回用;场地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2.运营期:少量车辆散落的运载物及乘客丢弃的物品、收费站生活垃圾由沿线环卫部门处理;****餐厅隔油池废油与餐厨垃圾由环卫部门一同收集后清运。
三、落实并优化《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应急预案演练,防止意外事故造成环境污染,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设施运行台账,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及管理工作,杜绝污染事故,确保环境安全。并按照《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加强对环境各要素的跟踪监测,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四、项目建成后,按照国家排污许可有关规定,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运行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将公众意见作为完善和强化建设项目环保措施的重要手段,保障公众依法有序行使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
六、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的现场监督管理由乌****分局、****分局、乌****分局负责、市生态****支队负责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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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9日